“三排查”、“三整改”、“三结合”治理落实处 | |||
煤炭资讯网 | 2008-8-22 9:05:45 安全专题 | ||
【本网讯】 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以来,山东兖矿集团东滩煤矿根据各阶段不同特点,在巩固先前各阶段排查治理成效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现场“五级”隐患排查制度,并重点突出抓好“三排查”、“三整改”、“三结合”。
认真开展“三排查”:一是督促区队自查。矿及时召开所属生产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生产单位认真按照完好标准和措施要求,严格按照五级隐患排查制度的要求,切实搞好隐患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业务部门排查。各业务部门根据所负责的业务范围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查处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工作滞后的单位通报批评。三是矿组织重点督查。矿坚持每旬一次大检查和不定期零点夜查的基础上,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开展隐患自查的情况进行督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和安全不放心人员,摸清了隐患底数,找准了治理重点,落实了整改责任。 切实抓好“三整改”:一是一般隐患由区队自行整改。如现场施工质量差,单体未达到初撑力,联网扣稀,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存在故障等,现场能整改必须现场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针对性措施,限定时间,限期整改。二是较大隐患由业务部门现场技术指导,相关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由业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编制施工措施,由施工单位在责任限期内整改完毕。三是重大隐患由矿领导亲自挂牌督办整改。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排查出B级以上隐患,在矿调度室设立挂牌督办台,全天24小时监控治理情况,及时督促治理,确保了隐患的及时消除。 坚持做到“三结合”:一是区队自查自纠与部门督促整改相结合。即严格落实区队自主查隐患、堵漏洞的责任,业务部门反复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二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即对排查出的隐患,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实行严密监控,并立足长远,制订整改计划,建立长效措施,实现长治久安。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不放心人排查相结合。制定《安全不放心排查规定》,明确10种安全不放心类型,通过每班、每周、每月层层排查,从源头控制人为不安全因素,确保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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