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袭警案”引起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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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7-7 10:59:37一事一议 | ||
重庆市邵新煤化公司:杨波
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许,一名不速之客,独自一人,在没有任何外援的支持下手持尖刀,刺伤保安,径直冲进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从底楼到十二楼连续行剌十一人,造成6死5伤,一桩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血案,震惊全国也震惊了全世界。 这是笔者7月1日晚上在手机上报上收到的一条新闻,打开电脑通过互联网一直关注、了解整个案情的进展,由此呈现在治安保卫工作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这一血案的发生让我产生一连串的思考: 就犯罪嫌疑人杨佳而言,一个普通的北京市民在上海打工,为什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猖狂到不屑一顾地去杀人,给他人家庭造成悲剧,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而搭上自己的一条小命;难道就真为2007年10月被冤偷自行车一事,心生怨恨,铤而走险,值得吗?从犯罪嫌疑人杨佳的法律援助人谢有明律师透露,杨佳精神状态正常,头脑清醒,逻辑清晰,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反映出杨并没有经过任何专门训练,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平凡人,拥有超常的胆量做出了一件不平凡的事,走上不归路,让人费解! 站在闸北公安分局的角度,人民警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却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保护不了,如何谈得上去保护别人,这其中缘由何在,杨为一事之愤,就丧失理智,自己活得不耐烦了去报复杀人,让人不解。试想他如果没有冤情真想死,为何不找个安静的地方去死,而是冒着极大危险闯入国家暴力机关去刺杀警察。如果说是报复,笔者认为,其中或许定有隐情,值得让我们公安机关去思考。 从“上海袭击警察一案”关联到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笔者干治安保卫工作二十余年了,同违法犯罪和暴力行为接触不少,通过这次“袭警”事件而想,人民警察是专门打击犯罪的国家机器,有强大的国家作后盾,不论是从安全措施、安全环境、财力支撑和执法权力都是比较完善的,出了这样的事故就足以证明,这项职业确实属于拥有“最大风险”的职业。可是在企业抓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与国家警察相比,性质完全相同,危险性一样大,又何尚不是同一类 “最大风险” 的职业,可企业并不重视,各方面的待遇和执法权力相差太远,简直遥不可及。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连参加各种会议的权利都没有,试想治安保卫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更让人心有余悸的是,企业领导不重视、不支持,员工不理解。在恶劣的企业管理环境中,保安人员由于职责所在,还要尽心竭力地去维护好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做了不少,可换回来的是:在我们耳边听到最多的还是领导的批评、指责和员工不理解的谩骂和讽刺,想到这些,心里不免有些后怕,真不知道,这企业今后的治安保卫工作将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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