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勇:让协作成为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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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7-27 11:50:14一事一议 | ||
在某公司搞的一次大型文体活动中,外单位的职工请承办单位的一名职工帮个举手之劳的小忙,但承办单位的职工很“爽快”地就拒绝了,令外单位职工很伤心。 从这件小事中我们能看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与人之间协作意识的障碍性缺失。之所以说协作意识障碍性缺失,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人本来还是有一定的协作意识;二是说因一定原因使人的这种协作意识受到阻碍,表现不出来。分析原因有二:一是“排外”,认为是外单位的或不熟,与我没关系,帮了也白帮,干脆不帮;二是个人本位主义,认为这件事又不是我份内事,帮你不是“现宝”哟!或者认为我是干部,什么忙都帮,不是有点失身份哟!结果还是两个字“不帮”。 这种做法有两个危害:一是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即别人的一个善意请求得不到满足,导致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不能顺利实施,使请求人的心受到伤害,对被请求人产生出不好的印象,也使被请求人本来完好的形象在请求人面前及旁观者面前发生缺损;二是有损承办单位的形象和声誉。外单位职工来承办单位搞文体活动,目的就在于丰富承办单位职工家属的文化生活,故承办单位的每一位职工家属都是受益者。外单位职工为了使活动顺利进行,向承办单位的职工提出一个协作请求,举手之劳的小事却招断然拒绝。外单位职工一定会认为:这个单位的职工素质太低了。一旦传播开来,结果可想而知。 俗话说:予人方便,也是予己方便。分析上面这个事例可以看出,懂得协作是可贵的、重要的、不容忽视的。 协作使汶川地震灾难被分割成13亿份,甚至更多;协作使奥运圣火千里迢迢从希腊传送到了中国。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一样,许多事都需要人协作,大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安全文化、和谐稳定及经营管理等工作,小到我们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但是,在“是否愿意或乐于协作”这个问题上,有些人就会表现出“推三推四”、“绕弯子”、“讲条件”等,一副“各打米,利烧锅”的样子,有意为别人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置障碍。这样的人、类似的事我们的工作中并不鲜见。在这里,笔者认为有必要告诫这类人,如果你是普通员工,你的这种行为也会使你自己的工作陷于被动,甚至于陷于困境;如果你是干部,就会使自己“掉价”,甚至损坏企业管理者的形象。而这样的结果,其最终的受害者就是我们的企业,因为不协作,安全生产等工作就可能受到影响,发展就不能健康向前。 因此,让协作成为习惯,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协作能使工作事半功倍,能使工作环境轻松愉悦;协作能体现出智慧,迸发出创新;协作最终能使企业抗住风险,不断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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