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庄矿纪委严肃工资分配三项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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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7-21 13:49:25党群工作 | ||
【本网讯】 近日,安徽淮北矿业朱仙庄矿纪委为规范基层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遏制基层管理人员在职工工资分配中的“暗箱操作”违规行为,维护职工经济收入合法权益。纪委针对职工关注的经济分配焦点热点问题,在上半年与工会、工资科联合调研的基础上,下文决定严肃计分加分制度、科(区)经济公开制度和工资分配审查程序等三项纪律。受到职工的欢迎。 一、严肃计分加分制度。要求基层单位对职工工资二次分配要严格《矿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和科(区)职代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分配奖罚办法执行。实事求是的给职工计分,严禁人为随意加分侵食集体“蛋糕”,否则,一经查出或群众举报查实,除按多加分在下月扣除外,将给予单位责任领导予以通报和同等数额的罚款;连续两次发现违规加分的单位责任领导除按前款罚款外并给予戒免谈话。对于擅自加分然后索取截留职工工资奖金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集团公司关于《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八条禁令”给予撤职查办严肃处理。 二、严肃科(区)经济公开制度。要求基层单位按照《科(区)务公开实施细则》规范经济公开运作、严格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特别是对职工比较关注的奖罚工分具体原因焦点热点,要与职工月度记分统计表一并在公开栏内公开接受职工的阳光监督。对基层单位在公开后,送达工资财务作帐前,擅自进行“二步加价(分)”违规行为或职工奖罚工分具体原因不公开的一经发现,除给予责任领导同等数额经济罚款通报戒免谈话外,并取消单位年终评先资格。 三、严肃工资分配审查程序。要求车间单位严格执行矿四届四次职代会通过的:关于职工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在送达工资财务部门作帐前,必须由单位党政工领导三方分别审查签字,工资财务部门方可接收作帐规定。凡没经单位党政工领导会审签字的职工发放明细表,工资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接收作帐。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失职或渎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矿纪委颁布的上述三项职工经济分配纪律,要求基层单位对照先行自查自纠,纪委、工会月度将不定期联合组织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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