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保证不产“带血的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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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负责人表示:要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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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7-2 15:39:10焦点话题 | ||||||||
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在听取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汇报时,山西督查组常务副组长刘云昌的介绍没有留任何情面。
“吕梁市煤矿存在问题的确严重。”担任山西督查组副组长的国家煤监局监察司司长宋元明今天十分担忧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今年4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决定对山西、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七省(市)开展三个阶段的重点督查。 6月2日至21日,正是百日督查的第二阶段。监察专员刘云昌和宋元明带队的山西督查组也是二进山西了。就在督查期间发生了“安信”矿难,经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得出结论:火工品管理极度混乱、长期非法越界开采、劳动管理混乱,严重“三超”、政府部门监管监察不到位,是导致“安信”矿难的四大突出问题。 然而,随后几天的督查则令督查组十分震惊。 6月18日一早,督查组来到距孝义市城区40多公里的西辛庄镇金洛煤业公司。尽管督查组已看出该矿事前已做了大量“防范”检查的工作,但检查结果证实,煤矿超层越界、三轮车入井运输、打假密闭、工作面以掘带采、以包代管、假图纸假规程,几“毒”样样俱全,与“安信”矿如出一辙。更有甚者,该煤矿随便增加储量,未经审批私打新井筒,并拉倒施工井架,隐蔽井口和绞车等。比发生事故的“安信”矿有过之而无不及。 “金洛煤业公司的检查透出一个信息,安信煤业公司暴露出的问题在孝义乃至吕梁具有普遍性,绝非个例。”宋元明说,这也是督查组的共识。 6月19日,督查组来到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和汾阳县检查3家煤矿,竟发现上述煤矿企业存在安信煤业公司所具有的所有问题,有的更为甚之。 胜利煤业公司2004年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显示只有两个斜井,一个运输行人,另一个回风。实际检查发现地面有一个直达10层煤的立井,井下还有一个暗立井。这两个立井均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这两个立井近阶段一直在使用,只不过为了应付检查,地面立井井架刚被拉倒、井口刚被掩盖。 3企业均存有大量违规生产的迹象。金洛煤业公司经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复产时间是6月3日,但火工品领用记录反映从3月18日开始就有正常消耗。据汾阳市煤炭局介绍,汾阳市所有煤矿自去年停产以来,至今均未批准复工、复产,特别是胜利煤业公司作为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应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现场检查发现,主斜井下口牌板上记录该矿6月18日提升30车;地面立井、井下暗立井绞车都有最近使用的痕迹;6月19日督查组成员下井督查时,在井下风门后面发现四名早班下井的工人;地面堆放大量新鲜坑木。种种迹象表明该矿没有按照规定停产,存在违规生产现象。 督查组还发现,所查矿井井下均有不少已淘汰的设备在使用。井下多处存在明接头、普通灯泡,多处照明灯头外露。金洛煤业公司无真正意义上的安全出口,主立井、风井梯子均损坏;胜利煤业公司暗立井无梯子间;云千煤矿人数与劳动用工备案严重不符;明泰煤业公司存在假设计现象,井下有仓房开采巷道布置痕迹等。 然而,上述企业背后暴露的则是相关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位和失职。 督查组发现,吕梁市及各级政府和涉煤部门,对许多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掌握不清,分析判断、估计不足。特别是作为一个以煤炭工业为经济支柱的地区,各县(区、市)基本上都是助理抓安全。在煤矿开展的采改和矿井能力提升工作中,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资源管理、能力核定、火工品管理、劳动用工管理、安全审核评价及验收、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缺位或失职。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矿地质资源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在遇到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时,不敢碰硬。 在督查组与吕梁市交换意见时,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要带血的煤炭、带血的速度。然而,如何才能保证不产“带血的煤”,人们要的不只是表态,关键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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