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铁运处《集体合同》履行率12年百分之百 | |||
煤炭资讯网 | 2008-7-18 9:41:33 经验交流 | ||
山东兖矿集团铁运处认真落实依靠方针,每年把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机制建设,较好地保护了广大职工利益。据了解,该处推行《集体合同》已12年,履约率连年100%。 这个处推行《集体合同》始于1995年。通过企业、工会双方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地总结经验,形成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四项机制。协调机制:在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过程中,工会主动邀请处党政及有关部门参与,对关键问题、重要内容提前商议、协议起草;起草后再广泛征求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力争在协商前对热点、难点问题达成初步意见。协商机制:在集体合同签订前,处工会与处行政分别成立协商小组,代表职工方、行政方就集体合同的内容逐项进行讨论,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修改充实;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检查、变更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职代会审议机制:随即,处工会、处行政将签订集体合同列入职代会的重要议程;召开职代会前将合同草案发给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并举行集体合同签订仪式。监督检查机制:为保证集体合同条款得到全面落实,他们强化集体合同的责任意识,处党政工联合下文并开展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和维权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向处党委汇报,向处行政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按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从而保证了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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