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地方煤矿遇强降雨天气一律停产 | |||
煤炭资讯网 | 2008-6-3 13:58:34 局矿快报 | ||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平顶山日报报道:(记者徐洁净)为确保地方煤矿安全度汛,市煤炭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遇强降雨天气,有水害隐患的煤矿一律先强令停产(工),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通知要求,对淹井事故多发区的煤矿特别是雨季期间防洪能力差、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河床周围可能通过裂隙向井下漏水的矿井,汛期遇强降雨天气,要一律停产(工),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对受地表补给水影响较大、受灰岩含水层威胁、砂岩层在地面露头的矿井,必须有专人24小时不间断监测水位和水量变化,发现水位增高或水量增大异常,要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要备足防汛物资,成立防汛抢险队伍,配备由防治水专业人员组成的专职探放水队伍,实行探放水日报制,老空位置及积水情况必须及时标在图纸上。
要密切关注天气及汛情预报,加强对井下挡水墙、密闭墙的施工管理和日常监测,严防冲垮挡水墙、密闭墙等透水事故的发生。
市煤炭局还公布了防汛值班电话2814155,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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