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山煤矿重视抓好月度安全工作质量 | |||
煤炭资讯网 | 2008-6-2 10:27:52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 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增强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采掘机运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日前,福建煤电公司翠屏山煤矿制定出台了月度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每周一上午为全矿覆盖率为100%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采掘工作面检查评分由矿领导、安全、生产股管理人员组成;机电、运输由机电副矿长及机电股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对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或隐患,现场能整改的,各队长必须负责整改到位方可下班;对一时未能整改到位的,必须限期整改,并要追踪整改情况;对布置未按时整改的,将按公司或矿有关规定处罚,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该办法的赋分标准是:月总分除以检查次数为月平均分数。月平均分数在前三名的采、掘工作面,分别奖励该队长500元、300元、200元;倒数后二名的工作面,分别扣罚该队长300元、200元。周检查分数低于85分(含85分)的采、掘工作面一次性加扣该队长200元。与此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对于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则按工作面个数计算,无检查到隐患的,奖励队长200元;检查到一条隐患的,扣罚队长200元。奖罚金额由安全股造册,并于次月直接将该队长在劳工的工资中进行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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