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内煤矿事故处理 取消“连坐” | |||
煤炭资讯网 | 2008-6-19 18:40:26 局矿快报 | ||
中新山西网6月18日电 我省实行新的“就事论事”政策 “6月份以来,我省发生的两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并未给我省煤炭生产带来影响。”省煤炭工业局综合处相关人士介绍说。今年6月初,针对汶川大地震后出现的电煤紧张和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国家发布了做好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产煤省(区、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煤炭产量,加快停产整顿小煤矿的复产验收进度。如果产煤县拟安排停产煤炭能力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则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改委和安全监管总局备案。根据这一政策,我省在处理煤矿安全事故时,也不再采取“一人发烧,全家吃药”的政策,而是“就事论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进行查处,而证照齐全且安全条件能够保障的煤矿则可继续生产,从而保障正常的煤炭供应。 截至目前,我省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复产比例已达92%,为保障电煤供应,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炭产运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地方骨干煤矿,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增加煤炭产量;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煤炭经销企业采取措施积极做好煤炭、尤其是电煤的销售工作,把保障电煤供应作为电力迎峰度夏的首要任务,优先电煤发运,优先灾区和重点用户煤炭供应,优先重点合同兑现。此外,对尚未复产的中小煤矿,各相关验收部门将在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加快验收进度,使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尽快复产。 来源:山西商报;记者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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