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石节煤矿采取“三项措施”规范领导干部权力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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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6-11 21:44:42西北扫描 | ||
本网讯 今年以来,下石节煤矿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 “三项措施”,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控制和制约。 一是加强工资制度创新,控制领导干部的经济分配权。实行工资分权式管理。成立工资计资室和后勤考评办公室,从工资奖金的定额、核算、审批,一直到最后发放,分别采取了劳资核算、单位记分、计资室作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邮局及指定专人发放等办法,将工资分配发放权力层层分解,形成制约。同时,还坚持实行事中监督,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区队工资奖金的分配发放实施跟踪检查,变事后纠正为超前防范,对工资奖金的分配发放权实施有效控制。 二是完善任期审计制度,制约领导干部的经济使用权。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制度》,成立 由纪委、组干、劳资、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工作小组,坚持对离任、调走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财务、经营管理、经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明确规定:对有严重问题的不得易位安排和提拔重用,而且还要进行严肃查处;未经审计的,不得离任。同时,还始终坚持在任与离任审计相结合,认真做好阶段性的审计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对全矿23个基层单位的工资分配发放、经营管理和经济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责任审计,对个别管理不严的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工作失误进行及时纠正,对少数单位存在的劳动经费使用不合理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严肃了党纪,防止了领导干部经济权力滥用。 三是健全制度网络体系,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为指导,围绕“三廉”措施,构建制度网络体系。围绕育廉,建立了《干部任前廉政培训制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为有效培养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提供 了 保证,全方位确保廉政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围绕考廉,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对有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进行重点专项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单独考核,对重点特殊人员进行跟踪及时考核。围绕述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规定。 年初, 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向职代会述职述廉,由职工代表以测评表的方式对矿级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同时,还按照“全面、精细、科学”的要求,制定了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措施23项,全面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范围,以自我约束,实现自我控制,从根本上约束了领导干部滥用手中权利的行为。 在此基础上,该矿党委狠抓重点制度落实,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落实《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先后对工作开展不力、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和劳务经费胡支乱花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对违纪责任干部先后实施了警示训诫和责任追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民主测评制度,先后有个别科级干部因测评群众满意率不高,先后被解聘、降职或调离了原岗位。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形成了有效制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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