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亡羊补牢要“补牢”
“亡羊补牢”一词,原指羊丢失了,才修补羊圈。语出《战国策.楚策四》: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比喻在受到损失之后想办法补救,免得以后再受损失。
有感于此典故,笔者发现在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中,因为受到自然环境以及人为和非人为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因而“亡羊补牢”之类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其实,“亡羊补牢”并不可怕。发生了事故,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去补救,做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这是最顺理成章和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可怕的是“亡羊补牢”的过程。经常在媒体上读到这样的新闻:某某公司、某某厂矿企业或车间班组,发生事故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得力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排查、事故隐患得以彻底消除云云。然而时隔不久,又是这些公司、厂矿企业、车间班组再次发生类似伤亡事故,这就不得不让人对其“亡羊补牢”的效果和诚心产生怀疑。“亡羊补牢”如何“补”?“补”到什么程度才算达到目标?采取什么措施“补”?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深刻思考的问题。笔者以为,亡羊之后,亡了多少羊?关“羊”的“牢”受损程度如何?亡羊事件对未亡羊群的生理、心理健康产生多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所有这些问题恐怕是实施补牢者在补牢过程中应该脚踏实地地去调查研究的课题,而不是半天打雷虚夭夭,嗓子喊得冒青烟,却是光见打雷不见下雨。纵观一系列重复发生的大小伤亡事故,不外乎三种倾向使然。一种是“亡的羊”数目不多,没有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于是对事故责任人罚点款,批评教育几句即算完事,之后该干啥还干啥,于是事故苗头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被埋了下来,一旦时机成熟,重复亡羊、大规模亡羊的悲剧不可避免地就发生了;一种是侥幸心理作怪,使得 “补牢”机制缺失或者补救措施不彻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发生了事故,不是想方设法去查找事故根源,而是违心地将事故归咎为点子背、运气差,在这一思想倾向主导下,一些管理人员和员工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补救措施轻描淡写、敷衍了事,并且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仍然我行我素,各种违章违纪现象此消彼长,于是安全生产这栋“牢”被折腾得风雨飘摇漏洞百出,因此再次“亡羊”也就成了一件意料之中的事;第三种倾向是玩“假补”动作。亡了羊,上级追究下来,为了应付检查推卸责任,于是就虚张声势,表面上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口号喊得地动山摇,实际上却受利益驱使,在轻安全重生产的不良思潮主导下,百孔千疮的“牢”非但没有去“补”,各项生产却在轰轰烈烈的进行之中。结果可想而知,“牢之不存,羊之焉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亡羊补牢”要“补牢”。一个“补”字,决定了补的过程、态度和结果。补的过程,是安全管理方法、措施的重新定位、规范、完善的过程;补的态度是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和检测“补牢”效果的关键所在。发生了事故,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痛定思痛,下猛药、出狠招、想新招奇招,不遗余力地去填补安全之“牢”出现的漏洞和缺口,使其更加牢不可破,固若金汤,历久弥坚,这样才是达到了“亡羊补牢”的最终奋斗目标,否则一切都会等于零。
安全工作大如天,员工的生命尊严不容掺杂使假,安全管理拒绝“豆腐渣”工程,所以说,亡羊补牢要“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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