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警惕!甘肃省火电煤炭库存直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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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5-30 9:58:42焦点话题 | ||
新华网甘肃频道5月29日消息 据《甘肃日报》报道 本报兰州5月28日讯(记者 陈晓军 实习生 伏润之)今天从省经委获悉,由于震灾、煤价上涨、需求量增加等因素影响,我省12家统调电煤的火电煤炭库存只有62万吨,与52万吨的“警界线”只有10万吨之遥。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我省大部分煤矿和火电厂库存处于较低水平,
已影响到电力生产的稳定运行。
据省经委有关专家分析,电厂缺煤紧迫原因有三。一是虽然我省目前煤炭产量增幅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但社会煤炭需求量却在增加。今年随着甘谷电厂30×2万千瓦、兰铝30×3万千瓦、西固热电30万千瓦等火电机组的相继投入运营,今年煤炭需求量将新增400万吨左右,这使我省从外省调入煤炭数量会出现较大缺口。 二是今年煤价一直保持坚挺态势。往年有用煤供应高、低峰之分,10月至第二年2月为用煤高峰期,主要是火电用煤集中,因而煤价处于高位运转;取暖期后,从3月起煤价开始下滑,火电可以低价购进增加库存储煤。今年相反,从去年10月起至今煤价一直在上涨,与去年同期相比,每吨煤价基本上涨了100元。 三是目前火电公司与煤矿签订的供煤合同大部分是“缺口合同”,供煤量或煤供热量不足,目前12家统调煤电的16个机组的原煤库存量基本在“警界线”上下徘徊。 为此,省经委已向有关部门和煤炭、火电企业下发了保障电力生产、支持抗震救灾紧急通知,要求火电公司要多渠道衔接省内外资源,想方设法提高煤炭库存;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增加产量,优先保障省内市场供应;对已签订的电煤供货合同,煤电双方都要信守合同,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价格条款,不得擅自减量提价,更不允许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各级政府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强电力运行的调节和指导,提高煤电运等经济运行要素的保障能力,切实缓解煤炭供需的紧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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