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一亿元“特殊党费”拨付地震灾区 | |||
煤炭资讯网 | 2008-5-25 13:24:55 要闻 | ||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董宏君、李章军) 5月24日,中央组织部从收到的全国各地各单位党员自愿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中,首批拨出一亿元人民币,通过四川省委组织部转交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使用。 中央组织部5月18日发出做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后,广大共产党员把交纳“特殊党费”作为支援抗震救灾的实际行动,积极响应。据统计,截至5月24日中午,全国各地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4.82亿元。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广东、云南等省市和中国银行广大党员交纳的数额已分别超过2000万元。 连日来,中组部设置的“特殊党费”咨询服务电话此起彼落,前来交纳的党员络绎不绝,既有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也有下岗职工、农民、自由职业者。一些在境外留学或工作的党员也委托亲属或国内工作单位,代自己交纳“特殊党费”,表达对祖国灾区人民的关心和对党的热爱。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也通过身边工作人员带头交纳“特殊党费”。一些老领导、老同志纷纷委托家人或亲自前来交纳“特殊党费”。有72年党龄的老党员张洁清同志委托女儿,将3万元“特殊党费”直接送到中组部,并留言:“共产党员心系灾区是理应的事,交纳‘特殊党费’好,可以让我对这次汶川大地震出点小力。” 为了确保“特殊党费”全部用于灾区、用于受灾党员群众,中央组织部专门制定了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管理办法,对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中央组织部组织局负责同志还强调,各级党组织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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