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今年新疆将继续执行煤炭临时限价干预措施,保持煤炭价格的相对稳定,确保全区煤炭供需平衡。
据了解,目前新疆供热用煤继续执行2007年合同价,出矿价格总体保持在120元/吨以内。神华、潞安、徐矿等大型生产企业1-2月电煤出矿价格均按照自治区2007年出台的限价执行,每吨不超过110元。
为了保证煤炭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自治区发改委规定,2007年新疆实施的煤炭临时限价干预措施在今年4月15日到期后将顺延执行,南疆和田、喀什和克州三地州居民生活用煤价格也将保持在去年的水平,和田地区为每吨 500元左右;喀什和克州由于煤炭产地不同,每吨价格为380-550元不等。
责任编辑: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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