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煤炭资源成为“免费午餐”
孙秀岭
天下有免费午餐吗?有。我国矿企所开采经营的矿产资源,大多是国家“白送”的。但在济宁,一场煤炭资源从“无偿划拨”到“有偿使用”的风暴正起。该市现正对煤炭企业的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煤炭企业将根据评估结果,向国家缴纳数以亿计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煤炭资源成为“免费午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计划经济时期,大型煤炭企业都是国有的,地下的煤炭资源也是国有的,无偿划给国有煤矿十分正常。改革开放后,这些国有煤企普遍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甚至成为上市公司,但却一直享受煤炭资源无偿划拨的待遇,导致煤炭开采“内部成本外部化”、“企业成本国家化”。
大凡免费或廉价得来的东西,人们常不珍惜。煤炭资源虽然很金贵,但也难逃此运:开煤矿不交钱,个别地方专挑“肥”的挖,回采率非常低。在这种掠夺式开采模式下,有些矿开采了二三十年就面临枯竭,而它们的设计年限大都在50年以上。针对煤炭资源开采缺乏可持续性,有煤企负责人坦言,白菜放在那里随便吃,谁还吃菜帮子?可以说,这种过度浪费的开采模式,与煤炭资源免费获得有直接关系———简言之,廉价甚至无偿占有资源,是造成煤炭开采浪费的重要根源。
但不是所有煤企都享有“免费午餐”。《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从1998年开始,我国对新申请的矿权实行有偿制度,并要求已取得采矿权的煤炭生产企业在换发新矿权证时,必须缴纳采矿权价款,但国企除外。这样以来,煤炭业就出现了采矿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双轨”并存的现象。这无疑导致了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也加剧了非法转让矿权、资源开采浪费严重等矛盾。
更为重要的是,采矿权的无偿取得,不能体现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和出资人的权益,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无论是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还是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煤炭资源都不该是“免费午餐”。
然而,煤炭资源由“无偿划拨”变为“有偿使用”却面临着现实的阻力和障碍。一家特大煤企负责人就对笔者说,如果煤炭资源要钱,矿上当前需要累计缴纳上百亿元,这相当于今后若干年要不吃不喝全缴费。就是说,他们明白煤炭资源不是“免费午餐”的理儿,却打心眼里不想这么做。
不管什么原因,煤炭资源不“免费”应该成为一个方向。我们欣喜地看到,作为全国八大煤炭基地之一的济宁市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当地政府出台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煤企观念也正在发生转变。该市一煤企负责人介绍,如果煤炭资源是自己买来的,就要精打细算,“采富弃贫”就等于和自己的腰包过不去了。可以预见,煤企在利益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下,会更加珍惜宝贵的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开采效率。一言以蔽之,只有不让煤炭资源成为“免费午餐”,才能理顺资源收益分配关系,促进煤炭生产真正转入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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