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电煤库存告急政府可能价格干预
事件:在4 月22 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表示,自从进入3 月份以后,全国电煤供应又出现了紧张的局势,煤炭的库存再次下降,特别是有些电厂电煤已经到了比较紧张的程度。截至4月20 日,我国统调电厂库存煤炭已经下降到4669 万吨,比3 月初的5300 万吨,大约减少了630 万吨,下降幅度大约12%,而且也由原来3 月初可供全国平均用15 天下降到12 天。其中河北、安徽、重庆等地区,统调电厂煤炭库存量已经下降到了7 天以下的水平。在煤炭淡季电煤库存再度下降,引发担心:国家是否会对电煤价格进行干预?评论:我们认为,电煤价格管制不符合电力和煤炭企业双方的利益,但也难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电煤库存的减少,反映了由于效益下降,电力企业主动存煤的动力不足,从而可能威胁到电力生产和供应的安全稳定。电煤价格的上涨,确实已经引起了火力发电企业的经营困境。如2008 年1~2 月份,火力发电企业的累计利润总额为25.49 亿元,同比下降了78. 06 亿元,降幅达75%。如果电煤价格再进一步大幅上涨,火力发电行业可能陷入全行业亏损。因此,可以理解在此状态下电力企业不愿意增加煤炭库存;而且,也不排除通过这种手段,来推动政府部门采取措施缓解经营困境。
国家确实如果考虑采取措施缓解电力企业困境,面临几种选择:实施煤电联动(可以是部分联动,只动工业用电,不动居民用电;或者只调上网电价,不调销售电价),或者对煤价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
一是进行煤电联动。由于一季度国内CPI 为8 . 0%,离政府设定的全年4 . 8%调控目标有明显差距,因此近期全面调整电价的可能性不大。这时可以有两种变通方式,一是部分的煤电联动,只调工业用电,不动居民用电。由于居民用电仅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1%,这种联动可以基本缓解煤炭电力企业的经营压力,又不至于对CPI 造成直接压力。第二种方式,是只调上网电价,终端售价不动。但这种方式将面临着电网企业的巨大阻力,特别是在电网企业还未上市的情况下,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二是进行煤价控制。我们认为政府直接干预煤价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神华、中煤等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的电煤价格上涨是十分克制的,如一季度中国神华(601088)下水煤的现货价格上涨18%,长约合同售价上涨14%;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2007 年1 月份的电煤售价为225 . 44 元/吨,2008 年2 月份为254 . 38 元/吨,涨幅为12 . 8%。下半年这些重点国有煤矿的合同售价也不会随意进行调整。而小煤矿十分分散,全国达1 万多家,这部分企业的煤价又难以管得住;进行管制的实际效果反而会加剧电煤供应紧张(电力行业自身就是例子,电价的管制导致一轮轮的电力紧张)。所以即使出台干预措施,也是出于安抚电力企业而做出的一种姿态,难以取得多大的实际效果。其实,还存在第三种方式:由政府对电力企业进行直接补贴。这类似于国家对成品油价进行管制,同时对炼油企业
仅限补贴。2008 年1 季度,我国财政收入达1 . 6 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5 . 5%。为了控制CPI,政府有必要也有能力对电力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
从电力企业的角度来看,对政策
得偏好顺序为煤电联动、财政补贴、电煤价格干预。发电企业最希望的当然是实施煤电联动,从而获得长久的实际好处(电价一旦调上去,将来调下来是不太容易的);其次是,推动政府进行财政补贴,缓解经营困境;而最下等的方法,是政府出手干预煤价,因为这是口惠而实不至的政策,电力企业既得不到多少实际好处,又难以再向政府争取煤电联动或者财政补贴的政策。从煤炭企业的角度来看,对政策的偏好顺序也是和电力企业一致的。
所以,我们认为直接干预电煤价格并不符合电力和煤炭企业双方的利益;但从近期国家频频出手一系列价格调控政策来看,确实难以排除国家采取这种措施的可能性。而且,在2004 年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中第十条也确实规定,"政府依法对煤炭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为避免煤炭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依据《价格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在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时,在全国或部分地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提供财政补贴需要拿出真金白银,发布政策干预煤价则相对轻松得多。
相对而言,近期我们所推荐的炼焦煤板块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风险:只要不控制钢材价格,政府就没有理由去控制焦煤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