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
【本网讯】 徐矿集团日前制定出台了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对完不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领导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完不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在年终各类评先活动中及提拔时实行“一票否决”。
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徐矿集团领导皇新海、吴志刚、朱亚平等先后就做好今年和“十一五”期间徐矿集团的节能减排工作,听取了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出台了徐矿集团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徐矿集团重点工作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工作,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检验经济发展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兑现,确保徐矿集团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经济发展保持同步。意见提出徐矿集团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5万吨标准煤指标,万元产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0%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20%、18%;原煤入洗率达50%,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矿井水利用率达70%,建成1至2个瓦斯抽采利用矿井; 争当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先进企业,争创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企业。
为将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徐矿集团建立了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规定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节能减排负总责;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基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工程、科研开发、宣传教育和奖励等,并将每年节能减排项目收益的50%用于补充节能减排基金;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各部门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领导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完不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在年终各类评先活动中及提拔时实行“一票否决”;每年从节能减排专项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在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节能合理化建议以及排污总量控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并对节能减排工作滞后、工作成效无明显变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逐步淘汰高能耗生产线和产品装备,对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及运行效率低、单位耗能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经济效益差的矿井、厂点坚决予以关闭;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技术节能减排;强化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节约管理,以管理促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十一五”末使主力矿井和电厂达到煤炭行业和电力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加大煤矸石、矿井水利用力度,努力实现地面矸石无新堆存;延长煤基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到2010年,力争创建2至3个有一定经济规模和效益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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