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条“禁令”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 |||
煤炭资讯网 | 2008-4-10 15:52:26 要闻 | ||
【本网讯】 山东泰安新汶矿业集团孙村矿根据上级一系列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十九条规定。规定如同“禁令”,自从实施以来,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聚精会神谋发展,廉洁自律树形象,转变作风入基层,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据了解,十九条规定从强化责任、廉洁从政、严肃纪律、加强修养等四方面作了严格限定,设置了高压线,如:对不遵守组织纪律乱许愿、“跑风漏气”、拉帮结派、造谣生事、影响班子团结的,一律免职;凡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井下睡觉的,一律免职;无故不参加值班、值班随意安排他人替班、值班(盯岗)空岗的,一律免职;不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私设小金库的,一律免职;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凡违反禁酒令规定,酒后上岗、下井、值班、开会的,一律免职。 为保证十九条规定的落实,该矿由纪委监察科牵头,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监处等部门共同负责考核,并要求各单位将十九条规定悬挂于值班室显著位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通过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使干部队伍管理上升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高度,从而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团结意识、组织观念意识、节约意识,提高各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同时,结合干部业绩建立考核档案、勤政廉政档案、安全档案,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记录在案,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日常化、动态化、科学化。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矿兴我荣、矿衰我耻的观念,明显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培养了一支令行禁止、团结高效的优秀管理团队,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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