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煤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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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洒荣砖厂立即支付人民币36000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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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3-23 10:05:09要闻 | ||
【本网讯】 2月29日,贵州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土城矿在与洒荣砖厂的经济纠纷案中依靠法律武器和确凿的证据最终胜诉,洒荣砖厂将依法支付所欠土城矿电费3万6千多元。 洒荣砖厂位于洒基镇境内,多年来的生产用电一直由土城矿供应,供需关系相对和谐。但就在土城矿水电费收缴人员收取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1月7日的电费时,洒荣砖厂相关负责人采取回避的方式拖欠。对此,土城矿立即采取停电措施进行处理。经双方协调后,土城矿又于2007年3月3日恢复了洒荣砖厂的正常供电。可就在土城矿追缴洒荣砖厂所欠电费和正常收取2007年3月3日至2007年4月2日期间所使用的电费时,洒荣砖厂负责人在得到另一家供电部门的正常供电后拒绝交纳使用土城矿电量所欠电费。于是,在与洒荣砖厂和洒基镇相关负责人多次协商、交涉无结果后,土城矿向洒基镇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08年2月29日,洒基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土城矿与洒荣砖厂的经济纠纷案。在确凿的证据和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票据面前,洒基镇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洒荣砖厂立即支付所欠土城矿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1月7日和2007年3月3日至4月2日电量总计57212度合计人民币36000多元。 发表时间为:2008-3-3 9: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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