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铁运处元旦春节期间执行“十不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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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12-29 16:40:01党群工作 | ||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严峻形势,近日山东兖矿集团铁运处结合工作实际,重申并提出“十不准”规定,确保过一个廉洁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 “十不准”。即:处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突击花钱行为;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职工群众转嫁费用负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参加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不准涉足带有色情服务内容的歌舞厅、美容厅、夜总会以及洗浴按摩等社会娱乐服务场所;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 为确保“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该处将着力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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