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透水事故是违法生产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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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11-3 9:37:25焦点话题 | ||
据新华社济源11月1日电(记者李丽静) 记者1日从河南省济源市马庄煤矿透水事故现场获悉,经河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认定马庄煤矿“10·29”透水事故是一起借维修之名违法违规偷生产造成的责任事故。
10月29日19时15分,济源市克井镇大社村马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安全升井,1人死亡,20人被困井下。10月30日16时,河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抵达济源,对矿主、生产矿长、生还矿工等人进行询问,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马庄煤矿作为技改矿井,没有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而是将技改工程以包代管甚至包而不管,在非技改区域内擅自进行采掘活动,并无视政府监管,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记者在现场调查了解到,该矿属个体独资企业,原矿主姓马,2005年矿产资源整顿中,河南省规定年开采能力15万吨以下矿井全部关闭,而当时马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只有6万吨。原矿主就把马庄煤矿卖给现矿主范旭营。范旭营是大社村村委会副主任,2006年,济源市相关部门为其办下技改矿全套手续,马庄煤矿作为单独保留矿井,设计年开采能力15万吨。
事故调查组认定,马庄煤矿对技改工程以包代管甚至包而不管。技改工程岩巷施工完全交给浙江籍包工头罗某,矿方只是每10天核算一次进尺;就连非技改区域内煤巷掘进,也按班分包给四川籍的姚某、梁某和济源市杨某3个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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