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逃责”之恶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1-26 20:06:34 一事一议 | ||
杭州地铁坍塌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自己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有3 点:一是“怪天”,“老天爷”持续性降雨。二是“怪地”,杭州的土质特殊,事发路段属于淤泥黏土,含水的流失性强;三是“怪车”,事发路段来往车流量大,给基坑西面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 国家安监总局对此有三条驳斥:一是地质特殊,难道说建设时没有搞地质勘探吗?二是车流量大难道是临时出现的吗?长期都是车流量大,难道施工评估时没有考虑吗?三是持续降雨,雨水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既然知道持续降雨会有影响,何以等到出了大事故才说呢? 出了重大事故,天有责任、地有责任、来往的车辆有责任,唯独施工者、众多的各级管理者,监督管理者没有责任,这是一种典型的“逃责”。 “逃责”最大危害是真正的责任方和责任者,根本不能从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一旦“逃责”成功,便“高枕无忧”,甚至认为自己真的没有责任了,更甚至还会“逃”出“经验”来,在以后制定管理方案时,就开始为自己“埋藏伏笔”,想好“退路”,尽最大可能把责任不整到自己头上。没有勇气承担责任,就谈不上有决心改正错误,更谈不上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从事故中找准教训,吸取教训,以告慰那些无辜死者的阴灵。 “逃责”是缺乏基本党性的表现。重大责任面前不敢承担责任,是怕因为责任重大而失“位”,而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了”。这不是理由,也根本不值得同情。我们党的一贯传统美德就是实事求是,也是在不断吸取教训、不断纠正错误、减少失误中壮大起来的,我们的民族还要进步,我们的事业还要蓬勃向前发展,如果出了事故就千方百计开脱责任,就以种种客观借口逃避处罚,那么我们一些侥幸“逃责”者胆子就会越来越大,而事故更会越出越大,我们的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领导意见就会越来越大,这就直接影响到了党的事业。所以“逃责”成功的后果,大处而言,损坏党的形象,败坏党的作风;小处而言,姑息迁就会更加滋长“不作为”者的“麻木不仁”,是草菅人命。 怕担责,就尽责,这应当是我们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最起码的职业操守,责任心既是事业心,也是“良心”。从大量的血的事故教训来看,有几桩没有“人祸”的原因,责任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培训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是“怕”?是“懒”?是“猾”,是“腐败”?还是麻木不仁?在责任面前连反思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的人哪配座在领导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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