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井亭公司确保实现年终安全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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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11-11 13:26:38安全专题 | ||
为确保胜利实现年终安全目标,促进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井亭实业公司多措并举,大力落实 “三制度”,深入开展“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狠反“三违”,进一步加大升级处罚制度。
对“三违”人员采取升级处理的方式,处罚加倍。严重“三违”人员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陪同进行为期三天的吹“无底壶”。对各类隐患、事故升级处理,重大隐患当作事故来分析,对侥幸事故当作大事故来处理,对轻伤事故当重伤事故来分析对待,重伤事故当死亡事故进行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的事故从重、从快处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是大力实行安全隐患收购制度。
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加倍收购”,并由工区班子成员承担,对于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问责制。
三是实行重大问题和隐患“三复命”制度。
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命。公司周五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周一专业复查时各专业进行复命;公司两个安全督查小分队查出的问题由安监员进行复命。通过实行重点问题和隐患复命制,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力与落实力建设,提高了各单位整改隐患问题的力度。
四是开展“六级承诺”活动,即:个人向班组承诺,班组向区队承诺,区队向专业承诺,专业向分管领导承诺,安监处直接向分管领导承诺,分管领导向矿承诺。
五是开展“一日一案例”、“一日三讲解”活动。
组织生产线副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分三班参加区队的班前会,并在班前会上剖析一起事故。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八督查”制度。
成立井上下两个督查组。井下督查组由副矿长、总工程师任组长,井上督查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实行“八督查”:一查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安监员和班组长)的责任制落实及带班情况;二查是否存在职工违章现象和薄弱人物;三查现场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四查安全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等;五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交接班情况;六查各级管理人员查出的问题是否落实到位;七查地面各单位值班人员上岗情况;八查地面要害场所防火、防盗及冬季“四防”落实情况。督查采取“三不方式”,即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事先通知,每周至少组织三次。
通过以上措施的认真落实和实施,该公司向实现年终安全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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