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文凭":中国党校学历二十年身份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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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10-9 18:50:56一事一议 | ||
日前据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首次承认党校 2005年6月5日,随着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的临近,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规则出现了一条引人注目的变化:承认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学历。这意味着:今后,在内蒙古凡持有党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都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 消息一出,立即招致著名社会学者李季先的反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此番做法涉嫌违反《教育法》和其他教育规章,不利于我国国家高等教育制度特别是自考制度的举国统一。”李季先说,如果其他省市也群起效之,将非国民教育序列的“党校学历”和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文凭建立接轨,则国家目前基于“国民教育学历”的高等教育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资格准入制度等都将进行调整,甚至从根本上颠覆现体制(根据我国现行教育法,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高等教育形式只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而党校学历不在此列)。 事实上,党校学历能否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这个问题存在已久。对此,有人认为:本来,党校应只保留内部理论 互联网上有人如此发问:如果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同等待遇,那还要十年寒窗苦读干什么?还要走高考“独木桥”干什么?有些干部本来是高中学历,现在没几年时间,80%的干部都有了“大学”学历(党校函授)。试问:国民教育的“大学”学历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 那么,党校教育究竟是怎样的呢? 不可或缺的干部摇篮 7月8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歇台子的重庆市委党校。 校园门口挂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 偌大的校园里,绿树成阴,环境优美。记者往校园里面走,看到不少轿车停留在建筑物周围。主体教学楼外,被划上了几道警戒线,一般人不得靠近。在一旁等候的一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这里正在举行考试,很严格。 党校教务处处长黄远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黄处长告诉记者,他们主要负责主体班的教务工作。黄远固说,综合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任务和性质,主体班的班次设置主要有三类,即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 进修班的主要任务是对领导干部在担任一定时期的领导职务后,进行有关理论知识的进修以及能力的培养,使他们的本领得到进一步的充实提高,以胜任本职工作,培训对象为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进入新岗位之前,进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培训对象为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各种进修班和培训班, “对于党政干部来说,进入党校学习是很有必要的。”黄远固处长告诉记者,党校系统是个封闭的系统,尤其是党政干部的进修培训,并不是任何人想进入就能进入的,它首先属于一个政党的内部系统,对接受进修培训的高层干部以及基层干部,有一定的人事筛选,当地的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合适人选进党校学习,接受进修和培训的党政干部基本上都存在官职升迁的可能性。 可以说,党校是党政干部的摇篮,也是党政干部仕途发展的“管道”,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起码就现在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中国党校学历二十年 黄远固说,按照政党的要求,中国的党校系统已经成功地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素质水平,也塑造了新中国前所未有的辉煌:50多年来,从“一穷二白”到“基本温饱”,再从“基本温饱”逐步跨到“全面小康”,都抹不去党校的功绩。 上世纪80年代,由于十年文革的耽误,党政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高等教育资源奇缺的情况下,为解决干部教育问题,充分利用党校的教育资源,加速实现干部的“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党校工作座谈会纪要》和《关于中央党校培训对象问题的请示报告》。此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央党校开办的函授学院和省级党校开展的函授教育,对于加快干部的培训是有利的,一定要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会议认为:“党校的学历和主要反映文化程度的国民教育学历不尽相同,它是一种包括理论文化水平、党性要求、领导素质和业务能力的综合性的学历。”。 1990年9月5日,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中又规定:“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学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1995年9月6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再次明文提出:“中央党校和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可办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与党校职能相应的函授教育。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函授教育学历。” 1999年6月12日,胡锦涛在听取中央党校“三讲”教育情况汇报时指出:“函授学院一定要办好。办好了,有助于引导干部学习,提高素质。”因此,各级党校都应把办好党校函授教育,作为党校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 可以说,党校学历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党校学历教育对干部队伍的建设是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的。 令人尴尬的“五不文凭” 事实上,党校学历除了光彩与辉煌之外,同样存在着尴尬的一面。 党校学历在民间被一度被看作是“五不文凭”。“五不文凭”,指的是党校中的“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以上都可由人代劳)”、“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党校文凭”问题严重这张窗户纸,曾经在2004年7月被海南省党校自己捅破,露出党校假文凭的冰山一角。 在全国30多家省级党校中,没有正规研究生学位点,不具备单独招收研究生和颁发研究生文凭资格的学校大约占了1/3,而海南省委党校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在研究生培训市场巨额利润的诱惑之下,海南党校的一些人却无视国家政策的规定,办起了研究生班。 据当时媒体披露:1999年5月18日,海南省委党校向海南省委请示:从海南青年后备干部培养的实际需求出发,请求省委同意他们举办研究生班,并享有研究生毕业证书的颁发权。6月18日,海南省委批复同意。然而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海南省委的这一批复却是一次违规审批,国家有关部门就从未承认过海南省委党校有研究生学历的办学资格和文凭颁发资格。 国家政策的底线就这样被悄悄突破。于是从1999年起,海南省委党校便根据这一批复违规办起了研究生班。其首次招生便突破了批复中所规定的40人的限额,招了160人。以后更是逐年递增,到目前为止,其研究生招生总数已经超过了800人。这是为什么呢?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廖逊承认,“主要目的是为了牟利。” 那么招收一个研究生的好处究竟有多少呢?在海南省委党校的这份招生简章上,记者看到:学费每人每年7000元,教学资料费每人每年300元,报名费300元,此外还有考试费、补考费、论文答辩费等等,这样算下来,要想拿到这个研究生文凭,每个学员就要交纳将近2万元的费用。也就是说,仅通过违规办研究生班,海南省委党校就已获得了高达160 0多万元的巨额收入。 这样一来,党校学历的“含金量”开始遭到人们的质疑。 党校学历“含金量”够吗? 过去党校是不公开招生的,只由组织部门安排领导干部到党校轮流学习,其教育本应该是非学历教育。 “现在的地方党校似乎职能已变了,”一位在党校学习过的李姓官员告诉记者:现在的党校变成了有些官员轻松拿到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大学”。 四川某市流传着这样的事:有一个县委的主要领导读党校的研究生,上课、做作业和写论文,都由他的下属“同学” ——县委办公室主任代劳,每次都是两份作业两份试卷,他本人从没亲自做过学习上的事情。三年时间一到,办公室主任就把两张研究生文凭拿回去了。后来,这位办公室主任被提拔为县委常委、副县长,共同搞假文凭,还和领导亲密了关系。 还有的人反映,个别党校不具备办学资格、管理粗放,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由于参加考试的人中有不少领导,还有熟人、朋友、关系户等,通融、照顾现象自然发生。由于党校的特殊地位,尽管它并没有学历教育的资格,而且相当多的地方党校并不具备办学条件,不具备开设本专科教育的师资、设备及教学环境以及相应的高校管理经验,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但由于党校毕业文凭,在干部人事部门被认可,社会上许多人便蜂拥而至。这种自毁形象、自毁信誉的做法受到教育界和社会舆论强烈批评,也使党校文凭贬值,在社会上的信誉大打折扣。 以前,党校文凭,只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在党政部门起作用,而且作用巨大。干部提拔、晋升晋职都要看文凭。在党政部门,党校文凭比国民教育的文凭更重要,因为党校培养的人才,更适合在党政部门工作。但当这种价值放大到全社会后,便冲击了正常的国民教育体系。 学历待遇究竟谁说了算? “从政党角度看,党校系统本身不是一个教育机构,更不是一个学历教育的场所,只是提拔干部后党性修炼的短暂工具,”重庆大学教授、社会学者杨尚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究其性质而言,党校侧重于党史马哲、领导管理和市场经济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学,增加地方的党委和政务的管理才能和素养,也提供了干部经验交流的平台。但党校为什么要搞学历教育呢?杨尚鸿说,有一点必须正视,学历教育已经长期的客观存在了,这便有它存在的依据和合理性,证明了党政干部对学历有较大的需求。 事实上,关于党校文凭,一直议论不断。在全国人大会等重要会议上,人们对党校学历更是意见纷纷,批评、抨击之声不绝。特别是这几年,在国家司法考试等重要考试中,党校学历频频遭遇红灯,被排除在国家承认的学历之外。 2000年贵州的王某报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贵州省司法厅以其“党校文凭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广州的刘某因“党校毕业文凭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未能参加司法考试,2002年诉至法院,要求被法院驳回;在2003年,甘肃省玉门市一教师持有中央党校毕业证报名参加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而被拒绝,他把玉门市司法局告上法庭。玉门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家司法部门、国家教委的文件要求作出的不给原告报名的行为属于合法行政行为,当庭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纠纷之多,说明党校文凭拥有者之众。党校文凭在教育认定、司法考试等领域遭遇红灯,出示“红灯”的依据是国家教委(教育部)的国民教育学历的有关规定。 国家教育部作为学历和教育的最高行政当局,对于国民教育的学历的规定无疑具有最高权威,其关于学历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教育部关于国民教育学历的严格要求,维护的是学历的尊严和学历管理的统一与规范。这点是没有什么疑问的。问题是,一些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省委党校曾联合发文,作出明确规定:“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同等待遇”。这种规定与教育部的规定完全对立。 那么对于党校文凭,究竟应该是党校和组织人事部门说了算,还是国家教育部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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