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显辉:“煤矿领导下井带班”能落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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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10-20 18:52:08一事一议 | ||
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对煤炭安全生产问题是足够重视的,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大会小会天天讲,今天一个整顿,明天一个检查。也有人因为煤炭安全问题丢官、坐牢,然而煤炭生产安全形势并没有得到好转,煤矿的爆炸声不绝于耳,噩耗接踵而至,似乎每一块煤炭天生就带着血腥味。 一旦煤矿出问题,相关部门在事后总结不外乎三点,第一是,煤矿职工素质较低,不重视安全生产;第二是,部分煤矿只重视生产,轻视安全,把规章、措施当儿戏;第三,地方政府监管不力致使小煤矿非法开采。在这里我们暂不讨论地方政府监管问题,单就煤矿本身来说,短时间内提高职工的素质显然不可能,要求煤矿重视安全生产、落实规则制度也缺乏有力措施,似乎这个问题短时间无法解决。不过云南东源煤电公司在“5·17”事故发生后,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矿(井)领导除开会和出差外必须每日下井带班。(云南网2008年10月20日),这一做法给解决国有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 假如一个领导干部在遇到诸如非典、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情形,只是坐在主席台上大讲奉献精神,而自己却想方设法推脱避让,除了有些滑稽外,恐怕更多的是被群众嗤之以鼻。同样煤矿领导只会在冬有暖气、夏有空调的会议室大谈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而不深入矿井,怎么能让人信服。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要煤矿的领导能下到矿井,我相信安全生产一定会得到重视。这里面所包含的浅显道理自然不需要过多的论述。 当然云南东源煤电公司的做法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细化,“领导除开会和出差外”的前置定语似乎很难取信于民。一个煤矿不可能只有一个领导,“下井带班”前面应该加上“必须保证有一名主要领导” 这样规定才能令人信服。 云南东源煤电公司的“领导下井带班”给国有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一种思路。这是对我国国有煤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重大贡献,但是无法解决非法开采的小煤矿的问题。相关部门何不一鼓作气,学学昆明治理非法营运的做法,来个“有奖举报”。举报一辆非法营运的车辆政府能奖励1000元至2000元现金。那么举报一个非法小煤矿能否奖励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现金呢? 如果真这样做了那么媒体安全生产的痼疾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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