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辉:为“官员问责制”拍手称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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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10-15 11:49:27一事一议 | ||
重庆永荣长河煤电公司胡荣辉 今年9月以来,从山西“9•8”尾矿库溃坝事故,到河北“三鹿奶粉”事件,从深圳“9.20”特大火灾,再到“9.21”河南登封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从南到北重大安全事故不断,令人震惊,更有人冠以“黑色9月”。人们不竟要问:各级官员层层把关又何以重大事故接二连三?尤其是深圳龙岗舞王歌舞厅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政府职能部门眼皮下经营长达一年之久。 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公共权利的掌握者,如果出现了伤害公共权利,伤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没有一个具体的人去承担责任的话,既让民心不顺,同时也是对给予你权利的民众的不尊重。早在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但在过去的一度时期,一些地方政府一般采取的都是“问题问责”,即出了问题以后对官员进行问责,总让人感到“亡羊补牢”的味道。试想:如果建立起有效的预防和监督机制,使每名官员的头上都有了问责这一“紧箍”,都绷紧了工作不尽责就会被问责这根弦,让他们始终不敢徇私、不敢擅权、不敢敷衍,防止出了大事再去处理。我想,各种问题就会大大减少,各种事故、矛盾也会得到有效遏制。值得告慰逝者的是,上述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已有19位高官被免职。表明了我们党是负责任的党,我们的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这是对公众的一个交代。中央果断处理事故中的有关责任人员,再一次给所有官员敲响了警钟: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无论是谁,人民都将追究你的责任! 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如果你不把公共安全放在心上,公众就不让你坐在台上,你的位子也就不稳当。“官员问责制”的实施,具体到每一个官员来讲,都会追究他在这个位置上应该所负的责任,有职就有责,任职必负责,失职要问责,不由让人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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