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矿开展“安全星级单位”创建活动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16 11:19:40 要闻 | ||||
2007年,该矿在全矿10个工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星级单位”创建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顺利实现了第二安全生产年。为进一步巩固安全成果,他们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安全星级单位”创建活动。具体实施办法为:一、考核范围。采掘、辅助工区,洗煤厂11个单位。二、考核办法。实行月度和季度考核的办法,月末按照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凡是当月被授予“安全星级单位”的,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季度内连续三次被授予“安全星级单位”的,给予一次性嘉奖。 三、考核标准。一是杜绝严重“三违”。大力开展职工安全意识教育,规范职工安全行为,现场人人做到按章作业。 二是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取有力安全保障措施,搞好职工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严格规范施工,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三是杜绝非人身事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工程质量、设备标准及安全设施,现场实现动态达标。月度单位实现以上三项目标,即为“安全星级单位”。矿将在每月的月末授予“安全星级单位”荣誉称号,并发放安全星一枚。四是奖励。月度被授予“安全星级单位”的,奖励单位5000元;季度内连续三次被授予“安全星级单位”的,另嘉奖单位10000元。五是其他规定。单位的月度“安全星级单位”牌板一律悬挂在会议室或工区办公室墙面上,“安全星”逐月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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