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磨心坡煤矿加强自有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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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9-6 15:42:47局矿快报 | ||||
本网讯 近日,重庆磨心坡煤矿出台措施,加强对各单位自有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以规范各单位的行政行为,促进全矿廉政建设。 措施首先对自有资金的来源作出了规定,只能是上级给予各单位的各种集体奖励,各单位内部的各类扣、罚款,处理废旧书报收入,工资总额的比例提取四种。其中各单位自有资金的提取比例仅为工资总额的1%—3%,不能突破3%。各单位对自有资金的管理必须建立独立的收支流水专账,不得做假账或账中账。各单位不得持有自有资金现金,一切自有资金收入交财务部统一保管,工资总额比例提取项目由财务部直接代提,各单位不得在总额工资中提取。矿财务部为各单位分别建立收支流水账,并对各单位的规范使用予以指导和把关。与此同时,还对自有资金的提取、使用进行了规定,各单位使用自有资金300元以内的,由单位党、政、工领导统一签字同意后将有效签字申请书呈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支取。300元以上的,除单位党、政、工领导有效签字同意外,呈报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财务部长审核签字支取。自有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各单位的各类公益活动、伤病人员的探视、本单位有功人员的奖励、相关业务接待活动。严禁将自有资金用于领导组织内部吃喝及娱乐消费。矿有关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自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有单位违规使用自有资金,将对责任人员予以违规使用金额的3-5倍罚款。凡违规使用自有资金3次以上或严重影响和谐稳定,损害领导组织形象的,除按相关党纪、政纪处理外,就地免职。 通过这一措施,矿属各单位自有资金得到了很好的控制,领导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大大加强,有效减少了自有资金随意支配现象的发生。自该措施实施以来,各单位自有资金帐目比以前更加公开透明,使职工有了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消除了心中的疑虑。同时,也调动起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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