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建煤矿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本网讯 中国改革报2007年9月21日报道 在中国科协年会日前举行的“地理学创新与资源环境基础研究”分论坛上,有关专家呼吁,目前我国煤矿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引发地表沉陷、地下水破坏、环境污染、居民搬迁和其他诸多环境、社会问题,应优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有关专家建议,煤炭开采作为中国生态影响最为突出的资源开发行业,应优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资金的形成、管理、监督、验收等问题明确规定,从法制上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约束,以便从根本上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对中国煤炭行业来说,当前迫切需要明确三方面生态补偿问题:一是企业对当地生态破坏和各类设施受损的补偿;二是资源输入区对资源输出区的补偿;三是国家对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矿山生态问题的补偿。 专家提出,中国煤炭行业环保管理还应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国家环保总局目前已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矿区必须开展规划环评,并将是否开展规划环评作为项目环保审批的前提条件。目前真正提出要求进行规划环评的煤矿寥寥无几,并且由于牵扯到太多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规划环评也很难触及到一些事关矿区生态保护全局的关键问题,因此,规划环评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阻力亟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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