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煤监局紧急通知严防雨季煤矿透水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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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9-2 12:12:48局矿快报 | ||||
本网讯 近日,因连降暴雨,导致河南、山东等省连续发生煤矿透水事故,给国内煤矿生产安全敲响了警钟。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水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要坚决停止生产;一旦遇大暴雨天气,煤矿要立即无条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受雨季洪水、河流等威胁的矿井,要积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疏导等措施,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同时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煤矿企业还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发生大暴雨天气,立即无条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对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有大雨预报、预兆或在大雨期间要停工撤人,在停雨后确认隐患已消除时才能恢复生产。 另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防洪防淹井中的作用,甘肃煤监局与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煤炭安全监管局等4部门决定立即建立联动机制,以保证早预测、早防范。省气象局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气象部门与各地安监、煤管、煤监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雨季气象沟通联动机制,在雨季将全省易发生暴雨、大雨的地区和时间,定期向省安监局、省煤炭安全监管局、甘肃煤监局进行通报,以便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到相关煤矿企业做好防范工作。 另外,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还立即组成重点督察组,对靖远煤业公司和白银市、窑街煤电公司及兰州市等重点煤矿企业和重点矿区进行重点督察。对存在水害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及没有安全措施的部分矿区,要求雨季期间必须停止生产。同时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安排两个监察分局进行防治水专项监察,把张掖市山丹平坡矿区、靖远矿区、酒泉金庙沟等曾发生水灾事故的重点区域,以及河流、工业广场等重点场所作为专项监察的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防治水的各项措施。 本网通讯员:师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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