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锦公司一矿:严格落实干部下井跟带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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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9-15 9:09:21局矿快报 | ||||
本网讯 为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河南永锦公司一矿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该矿对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工作做出了新的规定,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该矿对下井带班人员的范围、指标、职责、考核与奖惩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明确下井带班重点;矿长、书记必须下井带班,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查隐患不少于20条;分管井下业务的副矿级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查隐患不少于25条。对于井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下井,下井人员所到地点当天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连带责任。 同时,该矿要求井下工作现场必须24小时有领导干部带班,各业务科室、各级安全小分队、包保组要全天24小时轮流下井,保证当天3个班次都有矿级领导及中层管理干部下井带班。此外,对于双休日,值班领导必须坚持半天在办公室或调度室值班,半天按规定时间下井,并由安监处负责对双休日值班人员进行不定时查岗。为及时了解带班人员的出勤信息,该矿规定带班人员下井前、上井后必须到井口调度室登记、填写安全信息卡,对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安监部门每月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该矿真正形成了“干部职工手拉手、全员上岗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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