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矿业公司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稳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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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9-12 10:27:37局矿快报 | ||||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煤矿企业法人(负责人)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矿井水灾防治负技术责任。要求各生产矿井认真组织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建立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同时要开展以水患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实施细则还就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地面防治水、防治水工程,小煤窑、老窑管理,雨季三防和水害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 在此之前,该公司韩家湾矿、大哈拉矿、神木运销公司、包头运销公司在自然灾害预防方面都作了大量的工作,突出抓好雨季三防工作,把提高综合抗灾能力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各单位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其次是将矿井生产区域的防洪、防灾管理明确到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都成立了综合防洪抢险队,配齐防洪设备、配件、工具,都做到责任、机构、人员、抢险物资和措施“五落实”,保证人力、物力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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