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市厂出台《车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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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8-7 23:03:01局矿快报 | ||||
本网讯 近日,川煤达竹渡市选煤发电厂为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车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渡市选煤发电厂车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车间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思想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自己对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汇报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负责人不能缺席。 第二章 会前准备:各车间提前10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题书面报告厂党委,以便党委派人参加,要求成员要根据会议主题,结合时间,找准个人和领导班子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写好发言提纲。 第三章 召开会议:要求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说明会议的主题,提出基本要求,厂领导要讲话,对民主生活会给予一定的评价,政工部及纪监办的参会人员提出要求,要求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存档。 第四章 会后工作:要求对职工群众普遍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在会后10天内,向职工大会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将会议的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政工部备案。 第五章 加强指导: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厂领导指导车间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厂党委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基层班子,要提前介入确定会议主题,并进行具体指导。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可提出责令重开的建议,经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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