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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永发:《老子》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传承与借鉴

煤炭资讯网 2007-8-27 1:07:37局矿快报
武永发:《老子》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传承与借鉴

铜川矿务局金华山煤矿 武 永 发

和谐社会,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而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的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怎样才能建成一个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特征的社会,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这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而且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每个公民的不懈追求。因此说,作为每一位公民,我们只有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自觉地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中去,实现理想追求,恪尽应尽本份。这是因为,社会是否和谐,与每个社会成员的行为有关,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具体地讲,就是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必须具备构建和谐社会特征所要求的行为素质,达到和谐社会特征所要求的行为规范,遵循和谐社会所要求的行为准则。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自然主义哲学家。他的不朽著作《道德经》(《老子》)是一部博大精深、词意锤炼的哲理诗,这部被誉为“万经之王”的神奇之书,像宝塔之巅的明珠,璀灿夺目,照耀着我国的古老文明,对我国的古代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各方面,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无论对于中华民族的性格铸成、还是对于政治的统一与稳定,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说,《老子》是我国古老文明的智慧结晶,也是一个知识的宝库。它不仅包含着宏奥的哲理,而且蕴藏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体科学、思维科学、系统科学诸多方面的基本素材,犹如汪洋大海,内容包罗万象,其中的重大科学奥秘,是寻找人类文明的源头;是探究古代智慧的底蕴;是探索社会和谐和基础。全书八十一章主要阐述了无极图和太极图及其相互关系,讲了天道和人道的关系,其目的在于使人道取法于天道,由太极返回无极,旨在从人的生理、心理、智能、道德诸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人的问题。使“人”得“道”,并与“道”合一,回归先天纯粹的本性,使人的自然潜能得到全面的开发和利用,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有益于自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自身的人,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国邦振兴,天下太平,寿命延长。基于此,愚以为,虽然《老子》思想,产生于古老的封建社会,带有封建主义思想的糟粕,但就把人作为社会的代表,要求人得“道”,并与“道”合一,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的法则,在我们当今构建和谐社会中确有值得传承与借鉴之处。

其一、“清静”养心

“清静”是道教教义的基本概念之一,也是道教徒必须遵行的修持方法和处世态度。“清静”和“无为”是两个类似的概念。其含义为清心寡欲、无为和静。道教认为“清静”是道的根本,万物清静,“则道自来居”。老子认为是大自然最早的一种形态;又是指修养过程中获得成功的一种境界;也是指他所理想的社会与领导者的一种政治风格,即是“道”之“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说:“清静为天下正,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因而把“清静”作为身心修养和治国安民的基本法则。《清静》中说的“无形”、“无情”、“无名”都是指“道”的“清静”现象而言,道教的修养功夫,应效法其“道”的“清静”与“常清静”,能做到“常应清静”,就说明已达到了“清静”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就是“道”的“无为而无不为”。唐代高道司马承祯认为,修道必须收心,而收心的关键在于“守静去欲”。他说:“心为道之器宇,虚静至极,则道君而慧生”;“静则生慧,动则成昏”。道教认为,人修炼精气当效法“道”的清静本性,“清其心源”,“静其气海”、“常清常静不起纤毫尘念”。做到“内观于心,心无其心;外观于形,形无其形”,最后达到六欲不起,空无了悟的境界,才能修成金丹之道。

其二、“无为”养气

“无为”是道教对待社会人生的处世态度和基本法则。也是《老子》哲学的重要概念之一,认为天道自然无为,人的行事也应效法天道,不要妄自作为,讲求清静寡欲,与世无争,慎行远祸。老子主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认为“有为”者(强所作为)终必失败,“无为”者(顺应自然而作为)则无败。《老子河上公注》说:“法道无为,治身则有益精神,治国则有益万民”。《道德经》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认为“道”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本体,从产生的过程看,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任何外在强加的力量,所以说“道”是“无为”;但从其产生万物的结果看,一切都由“道”所生,因此又可说“道”是“无不为”。道教强调“无为事主、无为事师、寂若无人,至于无为”,以求全身、去危、离咎。因为欲求无为,先当避害,要“远嫌疑、远小人、远苟得、远行止。慎口食、慎吞利、慎处闹、慎力斗。常思过失,忘其形骸”。《元气论》云:“无为者、乃心不动也。不动也者,内心不起,外境不入,内外安静,则神定气和”。

其三、“柔弱”养性

老子说:“弱者道之用”,认为“柔弱”就是道的作用。“柔弱胜则强,守柔曰强”的主张,成为老子重要的人生观。道教吸取这一思想,衍化为修道长生和应世接物的修行观念及方法。在修养方法上,要做到“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从物理上来说:“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就人的生理现象而言:“人之生也柔弱,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从而提出“坚强处下,柔弱处上”。老子认为,柔能克刚,弱能胜强,是以辩证方法来说明其“柔弱”的功用和“刚强”的弊害之道理。

其四、“不争”养德

“不争”是道教教义内容之一,也是道教教徒对待社会人生的基本态度。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道德经》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认为:人的一切作为都应当顺乎自然,要能做到:一要能利万物;二要大公无私;三要甘处卑下;四要不与人争;五要心胸远博;六要言而有信;七要应时而动;八要善于治国;九要有办事之才;这就是老子在处世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准则。认为圣人应效法天道,长育万物,自然无为,而不强求争功夺利。如此才能:“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老子提倡:“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想尔注》告诫说:“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强调圣人不与俗争。道教讲求的不争并非是束手徒置,万事无所作为;而是不与世人争俗世的功名利禄,贪求财色等,对于合乎天道自然运行法则的事,则要尽力而行,以彰显“天理”。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为人处世都要顺乎“天理”而不能强求。《云笈七签》中说:“与时争之者昌,与人争之者亡。”修道者若能争此不争者,就能达到了道教的“不争”的教义要求。

其五、“抱一”养神

“抱一”是道教教义的重要概念。“抱一”也称“守一”。《道德经》云:“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又云:天得一以清,地德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候王得一以为天上贞。”“抱一”是道教中基本的修养功夫,简单地说,就是在静坐的时候要做到“神气混然”的境地,所以说“一”就是“混然一气”的意思。《五厨经》云:“一气和太和,得一道皆泰,和乃无一和”。在“一气和太和”注中说:“一气者,妙本冲用,所谓元气也。冲用在天为阳和,在地为阴,交合为泰和也,则人之受生皆资一气之和以为泰和。”在“得一道皆泰”注中说:“得一者,言内存一气以养精神,外全形生以为车宅,则一气冲用与身申泰和和也。”《太平经》说:“一者,乃道之根也,气之始也,命之所系属,众心之主也。”认为“一”同“道”一样,是天、地、人的根本。《老子想尔注》说:“一者道也,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太平经》说:“古今要道,皆言守一,可长存而不老。人知守一,名为无极之道。”又云:“子若守一,无使多知,守一不退,无一不知,所求皆得,端坐致之。”又说:“守一之法,乃万神之根。”葛洪《抱朴子·地真篇》中说:“一能成阴生阳,转步寒暑,春得一以发,夏得一以长,秋得一以收,冬得一以藏。”道教主张,修道者若要长生,必须修“守一”之法。又云:“守一存真,乃得通神,知一不难,难在于终,守之不失,可以无穷。”道教中又将“守一”法分为“守真一”与“守玄一”两种。在修炼方法上特别强调“守一”的重要:“一者,心也、意也、志也、念此一身中之神也。凡天下之事,尽是所成也”;“故守一,然后且具知善恶过失处,再能守道”;“古今要道,皆言守一,可长存而不老。”认为“守一”才能消灾免祸,益寿延年,长生通神。

其六、“寡欲”修身

“寡欲”是道教教义内容之一,是道教教徒修行和处世都应严格节制个人的私欲,否则修道无成。《道德经》云:“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提倡“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过多的物欲只能引起人心志的昏乱。道教制定了一些戒律对俗欲作了若干的限制和规定。如初真十戒中就有“戒淫邪、戒嗜欲、不得食求无厌”,中极三百戒中规定“不得杀生食肉,盗窃淫邪,饮酒啖辛”等;天仙大戒中“远身行、除恶想、绝声色、俭爱欲、不淫想”等修持法。全真道尹志平说:“修行之害,食、睡、色三欲为重,多食即多睡,睡多情欲所由生,人莫不知,少能行之者。必欲制之,先减睡欲。”道教吸取老子的寡欲观念与修持实践相结合,认为世俗的美色、厚味、暖衣、妙音等,都是过伤的物欲,伤气害性,为“凶害之根”,修道者应该断然加以摒弃。

其七、“自然”生乐

老子首先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解释“道”和“德”。《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认为道生万物以及天、地、人的活动过程都应以“自然无为”为法,并非“道”之上还有一“自然”实体的存在。道教认为自然是宇宙万物的本性,万物以道为法,道以自然为法。《道德经》中又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认为宇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人应当顺其本来的自然,不可有意作为,顺其自然,知足常乐。

其八、“玄妙”增智

《道德经》中曾多次使用“玄”,如“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德深矣,远矣”,其意义为“渺冥幽远”是对“道”和“德”的一种形容。《老子想尔注》说:“玄、天也。古之仙士,能守信微妙,与天相通。”道教认为若主张“无”或主张“有”都是偏执一边,因此要“非有非无”、“合于中道”,这就叫“玄”。认为“又玄”就是“重玄”。用重玄思想去看待世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主张从心智认识上取消刚与柔、动与静、有与无、善与恶、是与非的一切对立,以达到“境智双泯”,“能所都忘”的虚无境界是道教教义以哲学思辩的特征。

其九、“我命在我不在天”增寿

“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教义之一。意思是个人的生命,同天地一样,都是由自然之气所化生,故若修道守气,返本归根,就可以与道同在,寿比天长,强调个人的生命,能由自我决定,不由天地掌握。道教以生为乐,重生恶死。所以强调“重生贵术”,追求的是长生久视。《抱朴子·黄白篇》说:“我命在我不在天,还丹成金亿万年”。意即人的生命之存亡,年寿之长短,决定于自身,并非决定于天命。认为经过修炼可以延寿,如果修炼有恒,日久年深,可以成为神仙。《西升经》推崇“虚无”和“自然”,认为虚无生自然,自然生道,道生气,气生天地,天地生万物。从根本上说,天地与人都为气所化生,因此二者是平等的,只要弃智养神,固守本元之气,就能“与道同久”,而这一切都是“自然”所致。认为道生万事万物,道与生相守,生与道相保,二而一,一而二,是须臾不离的。道教认为生活在世界上是一件乐事,死亡才是痛苦的,因而道教的教义是乐生、重生,所以强调“仙道重生”。相信通过人自身的努力,可以改变常规的自然事物和现象。

由于《老子》博大精深,奥妙无穷,本人涉及甚浅,所以以上所述,只不过是从《老子》思想的基本特征方面,就社会成员怎样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以什么样的人生态度融入社会,谈了一点、甚至于片面的、肤浅的感触、认识和体会。我深知《老子》思想产生年代久远,产生的背景又处在古老的封建社会,其封建主义的思想糟粕势必存在,对社会的危害不泛其有。但作为传统的文化思想和文明成果,并且流传深远,影响之广,也未必没有值得我们传承、推崇与借鉴之处。同时,我也深知《老子》思想与我们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要求距离较大,但只要我们去粗取精,吸取精华,去其糟粕,辩证地、一分为二地、甚至于批判地传承与借鉴,按照《老子》思想中要求人得“道”,并与“道”合一,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则,把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体现到我们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本网记者:武永发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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