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7·16”王家煤矿炸药燃烧事故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查处
本网讯 2007年7月16日晚8时许,山西高平市三甲镇王家煤矿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6人死亡。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高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受案后加班加点审阅案卷,当日即对申俊江、魏振中、张建文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批准逮捕。
经查:高平市三甲镇政府副镇长兼镇政府安监站站长许建民、高平市安监局神农中心安监站站长赵文华、高平市三甲镇安全监督管理站安监员兼王家煤矿包矿员郭天庆、高平市安监局神农中心安监站安监员兼王家煤矿包矿员李蒙宁、高平市安监局派驻王家煤矿驻矿安监员李旭光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对其所负责监管的王家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高平市鹏宇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矿长申俊江、保管员魏振中、张建文3名犯罪嫌疑人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在2006年11月24日三甲派出所对该矿火工品库房进行查封前,私自将该矿火工品库房存放的几箱炸药转移至井下。随后,魏振中按照申俊江的授意,伙同保管员张建文和两名外地工人将火药库内剩余的4箱炸药转移至井下运输大巷中的材料库内,并将材料库上锁,魏振中和张建文各执一把钥匙,此后申俊江一直未安排使用井下运输大巷材料库内的炸药。直至2007年7月16日晚7时40分许,井下材料库内炸药由燃烧转为爆燃,造成6人死亡的事故。
7月26日,高平市检察院决定对该5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对其中3人予以刑事拘留。同时,该院对高平市“7·16”炸药燃烧事故中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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