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上揭伤疤,台下打瞌睡”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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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8-13 9:48:49局矿快报 | ||||
读完这则消息,笔者首先感到的是痛心,为那些死难者而痛,为某些干部和矿主对生命的践踏和漠视而痛;其次是感到惊心,为这些敢在市委书记、市长的眼皮底下、在严肃认真的事故反思会上大睡特睡的干部、矿主而惊。由此可见,就连在这种场合之下他们都能够睡得着,那么可以想象平时的管理是多么的混乱,井下的生产秩序、安全状况是多么的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安全意识,平时对生命价值的认识是多么的浅薄无知。 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有尊严的,一个连别人生命都不懂得去珍惜的人绝对不可能珍重自己的生命。笔者以为,发生了事故固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事故发生后不去认真反思、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并堵塞存在的一系列漏洞,做到亡羊补牢。通过这次睡觉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一些人、一些单位在制度上的存在的漏洞、缺陷;思想上的失误、错误、冷漠,并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矿难事故、瞒报、不报、转移调查视线、毁灭事故证据、甚至以暴力对抗调查的事件。“台上揭伤疤,台下打瞌睡”,暴露出来的是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矿主、管理干部对安全生产的漠不关心,把制度、规程当成了摆设。正如他们在会上的酣然大睡一样,他们平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也是沉睡不醒的,并且在发生了事故之后仍然浑浑噩噩地沉睡着。据媒体报道,东塘煤矿此次矿难事故共造成7名矿工死亡,两名女工失踪。从事故本身看,井下使用女工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然而这一切竟然没有被相关部门发现,直至发生死亡事故。其实,这种敢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打瞌睡”现象的发生决非偶然,这或许是在某种隐秘公权的支持下,公然向法律法规、政府权威挑战的长期形成的积习、恶习,更是对尊贵个体生命的践踏与侮辱。 矿难事故频发,瞒报、不报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台上揭伤疤,台下打瞌睡”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生命的无知漠视践踏、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拖欠与贪污。深刻反思,更是安全道德伦理的一种迷失和日渐荒漠化。愿我们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矿主都积极行动起来,尊重矿工最起码的生存权,不仅狠抓工作场所中的事故隐患,思想上的事故隐患也要长抓不懈,让“珍惜、珍爱、尊重生命”的理念深入灵魂深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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