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面开查煤矿职工参保情况
本网讯 7月4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现在开始将在全省所有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进行一次大摸底。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煤炭、安监、煤监等部门取得联系,摸清本地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户数和分布情况、所有制形式、核定的生产能力、职工人数,掌握应参保和未参保的企业户数和职工(农民工)人数,调查摸底表必须于7月31日前报省医保中心;对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煤矿、非煤矿企业进行调度督办。而且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7月起,每月15日前向省医保中心上报本统筹地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保情况。
山西煤炭社保局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参保的监督检查力度,企业新招用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必须全部参保;对已参保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是稽核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对经稽核欠缴的工伤保险费,要依法追偿;对瞒报或少报职工人数和职工工资总额的,要责令企业补办参保手续,补交欠费;对拒不参保或中断参保的,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在规定期限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不予颁发、不予换发、不予年审。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后中断参保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省劳动保障部门提请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机构,暂扣或者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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