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桥煤业公司平等协商签下专项合同维权女职工
本网讯 目前,重庆永荣中心桥煤业有限公司以董事长殷定云为首的5名同志代表企业方,以工会主席邓时良为首的5名同志代表全体女职工方,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上庄严地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该合同针对女职工在结婚、怀孕、产假、哺乳期间,不影响其应享受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经期期间,企业不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若女职工在怀孕流产、采取节肓手术、痛经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应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带薪休假;女职工在孕期期间,企业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班给予1小时的休息时间,并不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夜班劳动,如提前休假的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经县属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怀孕1个月以上的休假15天,2个月的休假20天,3个月休假25天,4个月休假30天,4个月以上的休假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安排其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夜班劳动,不延长其劳动时间;同时还安排已婚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妇科病和乳腺病健康体检。 若企业违反了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承担责任或赔偿损失,该合同为保障和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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