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徐楼煤矿“一线工作法”夯实安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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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7-26 13:58:00简讯 | ||||
此外,该矿各生产采掘一线区长、书记、技术员和生产辅助工区领导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每月下井带夜班次数不得少于10个班,每班带班时间不能低于8个小时。副区长、班队长必须班班带班,每班带班时间不能低于8小时。在带班期间,带班人员必须把现场安全生产作为自己“责任田”,切实掌握当班时井下的生产状况,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不按规定带班的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翻完上岗牌不下井、推迟时间下井或上井不及时翻牌的,取消其下井指标,并罚款200元。凡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且带班期间所辖单位没有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连续不超过2个小时的管理人员,每月要给予适当的奖励。由于奖罚分明,打破了单一的逐级安全管理体制,实现了整个管理过程的闭路循环,形成了安全管理人人有份、人人有责、人人能管事的管理格局,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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