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海孜矿修旧利废为成本“减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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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回收不准弃 能复用不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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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6-25 9:32:29简讯 | ||||
本网讯 安徽淮北矿业海孜煤矿把废旧物资的回收复用,作为降低成本,促成材料节约的主要途径之一,不断健全回收复用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据统计,今年5月份,全矿共回收复用工字钢1047根,钢轨635根,顶梁2031节,其中,仅工字钢回收复用一项,就节约材料费用19万余元。 进入今年以来,这个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150万元回收复用、修旧复用定额,积极探索修旧利废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回收废旧物资井下验收处理制度。从提高回收工作的可行性,实现能回收尽回收的角度出发,矿上为井下各作业点划定区域,建立起小型中转站,供各单位就近存放、保管回收的废旧物资。由经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天下井对中转站的物资进行登记,按照可直接复用、需维修再复用、无法复用予以分类,并依据全矿各单位的材料领用计划,分别作出现场领用发放、盘点后入站等候发放、升井修复和升井收入废品库等相应的处理,实现了回收物资处理一步到位,有效降低了矿井提升和职工劳动的强度。 该矿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坚持将重心落实到修旧利废上,牢牢把住“修”和“利”两个关口,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回收的物资,坚持量材适用,合理维修,调剂使用,根据损坏程度,可利用价值,以就最大利用价值、最小修复支出为原则,在把好维修的“度”,上下功夫,保证不因过度维修、不当维修而造成二次浪费。在材料发放过程中,矿上始终坚持“有旧的决不投入新的”这一原则,对回收、修复的旧物资实行优先发放,并规定使用旧料的单位,在单位材料成本指标不变的条件下,旧料费用按50%计价进入成本,以政策上的优惠来激发各单位领用旧料的积极性。 此外,该矿还设立修理费节约按节约额的50%予以奖励之一优惠条件,鼓励各基层单位主动开展废旧物资自修活动,使干部职工参与修旧利废工作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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