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煤公司:侵占职工利益的干部一律就地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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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6-19 10:31:24简讯 | ||||
工资是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工资分配得当,职工工作激情高涨,反之则士气低落,效率底下。为保护好职工工作激情,维护好职工利益,公司规定,各基层单位队长、书记的工资及各种奖励全部由公司发放,队党政不得参与队上分配,不得将节余工资用作非生产费用,保证工资全部发放到职工手中。同时,公司要求各基层单位每月发放工资前要召开民管会,要将分配办法交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工会、纪委、检查部门,每月要对各基层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这一规定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拥护和好评,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激情,促进了矿山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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