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煤炭产业政策》正式对外发布 | |||||
煤炭资讯网 | 2007-11-30 9:01:11 要闻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正式对外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提出,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 新政策提出,为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中国将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 在产业布局方面,这部政策提出,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产业准入方面,设定新建、改扩建煤矿最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对煤矿资源回收率提出规定性要求;在产业组织方面,提出鼓励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改造,引导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煤炭产业政策》是依据《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煤炭发展实际制定的。 《煤炭产业政策》包括10章,共50条,分别从发展目标、产业布局、产业准入、产业组织、产业技术、安全生产、贸易与运输、节约利用与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鼓励性、限制性和禁止性政策,提出了煤炭工业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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