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整改煤矿安全推进两个“攻坚战”
本网讯 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第十四督查组在甘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出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甘肃省认真开展整改并作为推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确保两个“攻坚战”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今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第十四督查组在甘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后,发现甘肃一些小煤矿生产能力普遍较低,隐患严重;一些该关的煤矿没有按照国家整顿关闭的要求早关快关;个别煤矿没有瓦斯传感器校验机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形同虚设等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甘肃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省长徐守盛、副省长杨志明分别批示并提出要求,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组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安委会办公室按照省政府要求,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督查意见整改职责分工的通知》,就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提出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要求,逐级落实,明确了整改责任。
国庆节前后,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先后数十次派出监察组深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监察,其中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督促检查各级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落实整改国务院督查组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经反复多次检查,现已初见成效。
甘肃省由于煤层赋存条件差,资源分布不连续,不适合建大井,为此,出现小煤矿安全生产能力普遍较低。针对这个现象,甘肃省采取了积极的解决措施,提出对资源条件具备的煤矿,一要通过单井改造提升生产能力,二要通过资源整合提升生产能力。到2008年上半年,除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委办〔2007〕15号文件精神,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天然林保护区、开采极薄煤层等3万吨∕年的煤矿,按照“个案处理”的原则,予以保留;对其余3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一律关闭。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解决煤矿的矿用仪器、瓦斯传感器等校验问题,甘肃省已着手建立省、市、县三级煤矿灾害预防预测分析实验室,目前,省级实验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县两级的实验室预计到明年上半年可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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