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矿务局铁运公司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 |||||
煤炭资讯网 | 2007-11-26 10:31:53 要闻 | ||||
铁运公司在实践中总结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不仅是职工维护劳动权益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企业降低管理成本的有效方法。因此,公司工会和行政先后召开了三次平等协商会议,根据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合法合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原来《集体合同》进行了修订,以保证合同内容和企业内部新的管理制度以及广大职工意愿相适应。11月23日上午,公司经理黄龙喜代表企业,公司工会主席高爱林代表员工在铁运公司《二〇〇七年集体合同》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公司工会代表和黄经理还签订了《铁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特殊利益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了促进公司集体合同的顺利实施,还成立由了公司党委书记高德富任组长的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这已经是该公司自89年公司成立以来,第三次签订集体合同,同时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更是了体现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这一切都充分的说明了铁运公司一贯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公司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更注重员工民主管理权益的落实,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同时,此次集体合同的签订,也表明了公司党政创建“三型五化”企业,构建和谐新铁运的愿望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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