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矿不应老大自居安全生产须服从属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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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10-3 9:03:05局矿快报 | ||||
内蒙古要求,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家和自治区赋予的“属地管理”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大胆开展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各国有重点煤矿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主动接受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矿要相互加强联系,经常沟通和交流信息,及时分析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据了解,内蒙古目前已基本形成“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但部分国有重点煤矿以大企业自居,不能自觉接受当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同程度存在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提供有关安全信息、不执行安全检查指令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全区煤矿安全监管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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