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煤矿瓦斯事故续:煤矿不合法出事还瞒报 | |||||
| 煤炭资讯网 | 2006-6-17 8:42:22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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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煤矿瓦斯事故续:煤矿不合法出事还瞒报
06--6--17 辽沈晚报讯“这是一起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瞒报事故,我们正在做深入调查,争取尽快查清事实真相。” 昨日下午,辽宁煤炭监察局辽南监察分局局长、葫芦岛市“6·13”安全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韦成军说。 昨日上午,葫芦岛市南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振军说,出事的南票区三家子街道万军煤矿,是一个体煤矿,该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已经过期,安监部门已下达了停产通知。 事发当日,该煤矿有4人,其中一人是瓦斯检查员王福兴(45岁)、另3人陈某某(51岁)、孟某某(50岁)和王东(27岁)都是煤矿掘进工,先后到煤矿井下进行设备巷道维护。 煤矿方面说,有人在井下吸烟,明火遇到井下的瓦斯引发了这场爆炸事故,酿成了二死(陈某某和孟某某)一伤(王东)的悲剧。 当时瓦斯检查员王福兴距离三人较远,发现井下出事故后,王福兴最先见到,并将伤者王东救出,脱离危险。 随后煤矿方面采取了安全措施,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救助,大约近两个小时后,救出了两名遇难人员。 南票安监部门于6月14日8时接到报案,该煤矿迟报了大约40个小时。 辽宁煤炭监察局辽南监察分局局长、葫芦岛市“6·13”安全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韦成军向通讯员说:“伤者身体烧伤面积在60%以上,自己能够吃饭,不会有生命危险。从目前情况来看,该煤矿是不合法的。” 南票区主管工业的李副区长说,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此次事故是一起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 经过技术人员勘测,出事时间在6月13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地点大约在井下-180水平面,其他具体情况还都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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