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研讨会上获悉,国家环保总局将通过逐步推行矿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规范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减轻煤炭行业建设项目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煤炭资源开发热潮引发严重生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的开发新增总量约为4亿吨,意味着我国将迎来新一轮煤炭建设高峰。通讯员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了解到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从1998年到2002年,这个中心仅评估了6个煤炭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报告,到2004年,要求进行评估的环评报告为20个,2005年迅速增加到了67个。
同时,因煤炭开发而引发的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陶庆法列出了这样一组数据:我国每年排出矿井水约45亿立方米,因煤炭开采造成的土地塌陷面积达58.5万公顷,且每年新增4万公顷;煤矸石累计占用土地近6.5万公顷,且每年以200~300公顷的速度增加。
“十一五”期间,有77.9%的煤炭开采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脆弱的晋陕蒙宁地区。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张运章指出,晋陕蒙地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全国水土流失量约50亿吨,而晋陕蒙地区的年流失量几乎占到1/3。即将到来的煤炭开发建设高峰将加剧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矿区规划环评滞后,生态恶化趋势难以遏制
虽然近几年来煤炭开采行业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并未从根本上遏制因开发而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的项目来看,平均100万吨/年新增生产能力将形成地表塌陷或挖损面积2100公顷,吨煤产生矸石比例为17.4%。据此计算,这些项目全部投产后,最终可能造成地表沉陷或土地挖损面积99万公顷,年矸石产生量为0.82亿吨,生态问题相对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专家认为,关键是要通过合理的规划从源头上减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指出,正是煤矿开发过程中不能在宏观决策源头有力地控制其后续环境影响,并且在环境管理上存在一系列制度和体制方面的缺陷,从而导致了许多重要环境问题的产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梁学功博士介绍说,矿区若不做规划环评,对单个矿井的评价便缺乏整体概念,这将给沉陷区土地复垦、移民集中安置、矿井水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及其他关联产业的配置带来极大困难,甚至造成整个矿区的无序开发和建设。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大型矿区的总体发展方向是煤电一体化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重化工基地。相关产业的集聚,为矿区内煤矸石、矿井水的综合利用及沉陷区生态重建和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提供了条件。在这一新的发展思路下,对矿区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我国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则相对滞后。从环评法实施以来,煤炭行业对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日益规范,但矿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却极为少见。尽管矿区总体规划中一般都有关于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的篇章,但内容往往过于简略,可操作性不强。
深度介入规划编制,统筹考虑环境承载力
梁学功建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在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并且将生态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作为矿区总体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规划环评的关键在于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正,因此,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有环评单位的深度介入,否则,若等规划完成后再进行评价,往往只能从加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层次来减轻环境影响,很难再对规划方案本身做出重大调整。
牟广丰指出,矿区总体规划环评是从宏观上重点解决项目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从决策源头控制污染、协调社会发展之间的各种矛盾。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的承载力,以环境容量来限制单个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应成为协调城市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水资源规划的一个平台,在制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相关规划的内容。矿区规划环评必须考虑单个项目的污染累积、叠加效应,统筹考虑环境的承载力,充分考虑区域内相关的产品、产业,拉长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