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成本大幅增加,煤炭价格势将上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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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6-12-7 9:23:53betway手机官网 | ||||
政策性成本大幅增加,煤炭价格势将上涨 06--12--7
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工业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等相关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有关资源、安全、环保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国务院在《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中明确指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强化煤炭行业管理,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机制,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资源市场化管理,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以及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具体分析,在山西“政策措施试点”的六条主要任务中,有四条都将直接影响煤炭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到煤炭价格。第一是促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推进资源市场化管理,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立的煤炭资源矿业权,均以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合理分配和使用矿业权出让收益,形成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并重煤炭资源的利用机制;第二是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分离煤矿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快中小型煤矿股份制改革,整合煤炭资源;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足额核算安全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劳动力成本、转产成本等,逐步使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足额核算和完善这一系列政策性成本核算,必将影响到煤炭产品的价格和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第三是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完善生态环境评价及监管制度,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第四是建立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发展有效机制。企业建立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做好煤矿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产煤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在《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中进一步明确,此次改革将相应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逐步使煤炭企业合理负担煤炭资源成本,煤炭产品价格真实反映价值,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并获得相应收益,同时加大国家对煤炭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试点省(区)将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试点省(区)出让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取得。在《试点方案》中还指出了资源税费改革的方向: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根据不同采区回采率实行不同的费率,并实行累进费率;拟选择部分煤炭产区进行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试点。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指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进行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试点省(区)人民政府负责。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推进改革试点的各项具体配套措施。这一改革试点,将彻底改写煤炭资源由国家划拨给煤炭企业“无偿使用”的历史。
贯彻落实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反映到成本核算方面,主要体现在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安全成本、劳动力成本和可持续发展成本等五大方面。完善这些政策性成本核算,既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
一、政策性成本的构成及其对煤炭市场的影响
过去,影响煤炭企业成本涉及的常规项目主要有:材料、工资、福利基金、电费、折旧、井巷工程基金、大修理基金、地面塌陷赔偿费、排污费、维简基金、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资源税等。随着政策性成本项目的落实,逐步推进煤炭成本完全化,煤炭生产外部成本内在化,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将逐步过渡到完全成本核算,煤炭价格将真实反映煤炭产品价值。目前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政策性成本增加项目主要有:资源成本(包括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权费等)、环境成本(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安全成本、劳动力成本(两津一补)和可持续发展成本(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五大方面。据初步测算,这五大方面的政策性成本因素,将使煤炭成本至少增加70-80元/吨,成本的显著增加,势必成为推升煤炭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
(一)资源成本
这里所说的资源成本主要包括一年来增加或提高的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等, 其中:矿业权费包括有偿取得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价款。
1.资源税:近两年来,为加强宏观调控,国家相继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从全国来看,目前的资源税征收标准在2-4元/吨之间。自
2.资源补偿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构建煤炭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经济机制的形成,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国土资源部于
3.矿业权(含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根据
此次试点又将使煤炭行业的政策性成本支出增加,尤其对煤炭资源储量较大的公司影响较大。不过,此次试点工作中,对采矿权的缴费年限扩大到了10年,有利于煤炭行业将此类成本开支逐步传导至煤炭价格之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煤炭成本的冲击。另外,因为这次矿业权有偿使用的改革试点已扩大到全国8个主要产煤省(区),因此,此次试点对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不大,并且对全国其他地区还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以山西为例,建国以来,该省已划拨资源930亿吨,已消耗300亿吨。在剩余的630亿吨中,除国有重点矿所占用的330亿吨已基本转增国家资本金外,地方国有矿和非国有煤矿占用的300亿吨需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实施矿业权转让。按平均吨煤2元矿业权价款估算(临汾试点吨煤均价1.33元),全省预计可征收矿业权价款600亿元,将这600亿元均分到10年(这里姑且将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统一按10年分摊),相当于每年分摊60亿元,若山西按年产6亿吨煤计算,每吨煤每年分摊的矿业权价款则为10元,若进一步按地方国有矿和非国有煤矿年产3亿吨煤计算,吨煤分摊的矿业权价款则达到20元/年。因此,可以初步估计,山西的矿业权价款至少在吨煤10-20元之间。根据(国函〔2006〕102号)批复精神,我国还将适当调整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动态调整机制。
(二)环境成本
这里所说的环境成本指国务院批复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中提出的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4.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为了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于
全国各地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预提标准不尽相同,具体由煤矿企业按煤炭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提取。据有关资料,在山西省上报的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方案中,平均每吨煤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约10元左右。
(三)安全成本
这里所说的安全成本主要指安全费用和煤矿维简费两项。
5.安全费用:为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
6.煤矿维简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劳动力成本
这里所说的劳动力成本指
7.两津一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提高煤矿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煤矿职工队伍,促进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
(五)可持续发展成本
为了研究方便,这里的可持续发展成本包括国务院批复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中提出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两项,目前全国其他有关省市正在密切关注山西省的试点方案。据有关报道,
8.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以及据有关报道获悉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机制,将对各类煤矿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根据国函〔2006〕52号文批复精神,山西省将把现行征收的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基地建设基金调整为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各类煤矿按动用(消耗)资源储量、区分不同煤种征收,主要用于企业无法解决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型城市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因采煤引起的其他社会性问题。据有关报道,山西省可持续发展基金拟按平均吨煤25元标准计提,当然,具体到不同煤种应有不同的征收标准。但国家主管部门并未证实可持续发展基金等3项基金的征收标准。预计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将在其政策措施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后于明年1月开始计提。山西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国其它地区推广。
9.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的精神,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用于煤炭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转产发展资金“成本列支、自提自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据有关报道,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拟按吨煤5元计提。
以上9项政策性成本因素,除了煤矿维简费(计提标准本身浮动范围较大)今年仅调整文件,没有调整计提标准外,其他8项政策性成本因素均相继提高了征收标准。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已经或即将确定的政策性成本增加合计达70-80元/吨左右(煤矿维简费未计算在内)。
除了上述这些因素外,
二、对策与建议
今年以来,煤炭产运需总量继续增长,但增速趋缓,煤炭供求关系保持总体平衡。全年煤炭经济运行基本态势比较平稳,表现出“旺季不火,淡季不淡”的特点。与此同时,产能过剩的苗头不断显现,市场需求趋缓与产能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煤价上涨空间缩小与政策性成本显著增加的矛盾已经显现,煤炭市场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存在巨大的挑战。煤炭企业只有冷静分析当前的国内外市场形势,洞悉市场发展的规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才能把握市场先机,赢得主动。针对当前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眼科学发展的大局,用足用好政策,完善成本核算,按要求将政策性增支因素全面列入成本
近几年来,在党和政府关心支持下,煤炭行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当前,国家对煤炭行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推进煤炭行业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全面贯彻和落实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必将使煤炭行业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尽管落实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增加煤炭企业的成本支出,但同时也会促使安全生产条件差、规模较小、、开采不经济的小煤矿加速退出煤炭行业,对煤炭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以全行业整体利益为重,站在行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性成本核算。在保持煤炭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煤炭企业要足额核算安全成本、劳动力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转产成本,逐步使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实现煤炭成本合理化,推进煤炭成本完全化。同时,必须足额列支井下职工特殊津贴。在煤炭成本完整、真实、可比的基础上,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
(二)综合考虑市场供求,适当度提高产品价格,将政策性成本增支因素向下游传导
要讲求经营战略和营销策略,理性分析煤炭市场供求关系,与下游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相关下游客户加强沟通,针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适度提高产品价格,优先将政策性成本增支因素力求向下游传导,与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合作共赢、利益攸关的战略伙伴关系。事实上,国家政策也具有鼓励煤炭企业将政策性成本向下游企业转移的明显导向,这些政策性因素带来的成本增加理应在煤炭价格中体现出来。国务院在《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明确指出,要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国务院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显然,这些政策鼓励煤炭行业将政策性成本向下游传导。成本传导的结果就会抑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资源消耗型企业的发展,对国家建立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通过价格传导一部分政策性成本,对保障煤炭企业切实履行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生态治理恢复、矿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社会责任,推进和谐矿区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增收节支,节约发展
要注重内部挖潜,强化内部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做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在推进外部成本内在化的同时,力求在争取向外传导部分政策性成本增支因素的同时,搞好内部核算,并以此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经营思路,推动结构升级,逐步摆脱煤炭行业粗放经营传统模式。要提升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利用技术水平,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和利用率。做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克服煤炭产业集中度较低的先天不足,开展销售联合,增强煤炭市场“议价能力”
当前,煤价上涨空间缩小与政策性成本显著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而煤炭行业又存在市场集中度低、议价能力较弱的现实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赢得主动,就必须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煤种的销售联合,通过联合把大家凝聚起来,共同分析形势,共同应对市场的风险,增强煤炭市场的整体“议价能力”。
(五)根据市场供求,适当储备产能,理性调整产量,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保持供求关系略显偏紧的市场态势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煤炭行业经过十几年市场化的改革和实践,已经适应了煤炭市场发展变化的考验。特别是近几年以来,煤炭行业面对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理性调整供求关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煤炭价格开始逐步向价值回归,资源性产品的稀缺性进一步体现。我们要从坚持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正确处理产能与产量的关系,适度储备产能,理性调整产量,在保障国民经济正常需要的前提下,努力保持供求关系略显偏紧的市场态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制定下发的《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煤炭资源储量的有限性,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科学确定开采规模,合理安排生产,科学组织采掘,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主动遏制超员、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加强总量调控,防止煤炭经济大起大落,维护煤炭行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安全。
(六)深化煤炭订货方式改革,大力推进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的煤炭市场体系建设。
煤炭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商品,在流通环节既具有一般商品的特点,又具有大宗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物资资料的独特之处。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的理论和实务已经比较成熟,当前正值煤炭市场比较平稳的重要时期,应当进一步深化煤炭订货方式改革,从各方面大力推进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的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成熟的煤炭市场体系将为煤炭的和谐流通、煤炭价格的传导、煤炭信息的集散、风险的调控进而全面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等都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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