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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推进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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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6-11-17 9:01:39 煤矿新闻 |
四部委联合推进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
四部委联合推进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 |
在昨日召开的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四部门表示,将从不同侧面“齐抓”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提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坚持“先整合后出让,先存量后增量,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原则。
陈德铭指出,要确保国家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得到实施。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并加强对地方执行煤炭规划的指导和协调。对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问题,他提出应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推进。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我国将支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发展。国家收取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补缴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经批准可以通过项目形式专项返还,用于急需扶持且符合国家支持方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矿山环境治理。同时,现有的各类专项资金也将继续向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倾斜。他谈到,财政部设计了多种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包括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和以折股形式缴纳,充分考虑了煤炭企业承受能力。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说,有偿处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所有矿业企业,凡属占有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煤炭探矿权,经评估确认后缴纳探矿权价款;凡属无偿取得的煤炭采矿权,未开工的项目以其占用的资源储量为对象经评估确认后缴纳采矿权价款,生产矿山以其剩余资源储量为对象经评估确认后缴纳采矿权价款。他说,要全面开展煤炭矿山储量动态监督,推广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煤炭回采率。
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指出,将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监管,研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规范》等规章,规范矿山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保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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