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一级探矿权市场统一管理,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市场化转让
●新建煤矿规模要达到45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不再审批
1月8日讯从今年开始,山东省黄河北煤田和地质勘查程度在普查以下的煤炭集中区域,将作为山东省煤炭资源重点勘探区,实行战略性保护,不再由社会投资。
今天召开的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印发了省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决定建立全省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合理确定煤炭资源勘查方向和区域。副省长王仁元出席会议。
据了解,今后煤炭的勘查、开采将由国家和省政府安排资金,统一组织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此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我省提出,从现在开始,在采取政府补助的基础上,各项矿权收益将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主要用于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实现滚动发展。同时,严格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规范煤炭地质勘查秩序,确保“十一五”期间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1.5亿吨左右,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今后,山东省将严格矿业权审批,凡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矿区总体开发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区域,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设置,纠正、制止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而煤炭资源矿业权的登记转让,也要优先考虑大中型骨干煤炭企业的资源接续。
省政府强调,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审查核准。凡不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开发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而新建和改扩建矿井也必须有资源保障,从今年开始,新建煤矿规模要达到45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不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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